她的手指顺着碗边绕了一圈,忽然觉得时间在这样缓慢的清晨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柔。软。
唐浩杰还没醒。
他昨晚看书看到凌晨,没打扰她,也没试图和她说话。
他们之间的沉默,不是尴尬,是一种习惯。
她知道他会一直在那里,像影子一样不动声色地守着她,却也从不要求她回头。
她一度害怕这种沉默。
太像她和顾承砚最后那段婚姻里最让她窒息的部分—一个人说,一个人沉默,久了,连说话的勇气也没了。
可唐浩杰不一样。
他的沉默不是拒绝,而是尊重。
不是冷漠,而是理解。
她打了一个鸡蛋进粥锅里,轻轻搅拌,闻着那股熟悉的香气,忽然想起十年前刚和顾承砚结婚的日子。
那时他们还住在南城区的老小区,房子小,厨房也小,但她每天早起做早饭,炒蛋、煎面包、煮牛奶,从来不觉得累。
她以为那就是所谓的“日子”,是柴米油盐中的幸福。
他总是在吃饭的时候看手机,她偶尔皱眉,他就说。
“开会呢,忍一下!”
她笑着摇头,然后默默吃自己的。
那个时候她什么都忍。
忍他冷漠,忍他忘记节日,忍他把她当成“生活中一个不会离开的部分”。
可她还是走了。
不是不爱了,是爱到了尽头,已经无法再说服自己继续装作“没关系”。
她盛了两碗粥,放在桌上,然后站在窗边望着山下逐渐清晰起来的街道。
远处有晨练的人在跑步,有推着菜篮去镇口的老人,还有几个孩子,背着书包走得慢吞吞,一边走一边踢着路边的石子。
她突然很想下去走一圈。
不为画画,也不为什么,只是想走一走,看一看,哪怕只是买一束花,买一袋面包,也好。
她转头回屋换了衣服。
灰蓝色的风衣,黑色牛仔裤,帆布鞋,简单利落。
她从玄关抽屉里拿了车钥匙,又顺手在藤篮里放了一条干花束—那是她前两天自己绑的,本想送人,可最后还是留了下来。
出门的时候,唐浩杰刚醒。
他走出来的时候,她已经站在门口了。
“去哪?”他声音还有点沙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