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混吃等死,以后整个林家都是自己的!
他挺起胸膛,走到车棚,将自行车扶出来,一侧头就看见了郑思思。
林峰眼睛微微一亮。
“思思!”
他喊道:“你要回家吗?一起呀!”
郑思思扭头一看,是林峰,当下神色有些微妙。
林峰长相实在是算不上好看。
单眼皮,塌鼻梁,个子还不高,尤其是牙齿,一点都不整齐,笑起来的时候怪吓人的。
这就算了,尤其是林峰很土气。
他从小在农村里长大,偷鸡摸狗,看寡妇洗澡,甚至路过的狗他都要去踹几脚。
吃饭用舌头剔牙,坐在凳子上都要翘起二郎腿,哪怕睡个觉,都是流了满桌的口水,臭烘烘得叫人害怕。
郑思思忍不住一次次将他和段启东比较。
差太多了。
实在是叫她喜欢不起来。
只是。
他到底是林爱国的儿子。
这两年工作难做,因着她爸上头得罪了人,被人排挤。
如果再失去林家庇护,他们全家都要被迫下岗。
想到此处,郑思思强行挤出了笑容,对着林峰摆出好态度。
“我还得去百货商店买东西呢,你先走吧,下次有机会我们再一起。”
她甜甜笑道,声音温柔。
可林峰眼珠子都快要黏在她身上了!
“百货商店?好呀!我和你一起去!”
他兴奋的推着车过来,对着郑思思笑得灿烂,“你要什么,我给你买!千万别和我客气!”
郑思思神色一僵。
林峰都这么说了,接下来拒绝的话却怎么都不好说出口了。
她只能一脸不自然的点了点头,挤出笑容,“那就谢谢阿峰哥了。”
林峰一下子心里头膨胀了起来。
嘿。
这种有钱的日子,简直是太快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