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封信便能证明你的身份。
誉王沈耀得知你的身份,自然会将你留在身边。”
熟悉的对话在耳边响起。
凌黔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身处营帐之处。
负手而立的年轻男人,长相不再模糊。
凌黔识得这人。
他是北疆王,绰野。
凌黔没被系统【身份降级】之前,和绰野有过一面之缘。
顺德十一年,绰野带三千马匹做聘礼,踏进雁城。
那个时候,还是沈黔的凌黔,奉沈晏旨意,回雁城养伤。
有一天,他出门晃荡,突感腹中空空,饥饿难耐,在馄饨摊上来了一碗馄饨,
吃完后才发现忘带银钱。
当场便被馄饨摊的老板娘给扣住了。
“你这小郎君,穿得体体面面,怎好意思吃白食?
我这是小本生意,赊不了账的。
都像你这样,我这小铺子干不了三天就得黄。”
沈黔无奈,欲取出玉佩做抵押。
一年轻男子恰巧路过,撞见这一幕,替他付了几个铜板。
他瞧这人打扮,不像是中原人,随口一说:“多谢这位兄台仗义相助,改日在下一定在酒楼设宴,好好答谢兄台。”
“择日不如撞日。”这人浅笑,自报家门道:
“我叫绰野,是北疆的王。
此次来雁城,有要事要办。
办完之后,便要返程回漠北了。
翊王殿下真心想请我,就定在今晚,如何?
我听闻雁城有一家青楼,名声很大,想去开开眼界。”
沈黔诧异:“你怎知道我是翊王?”
绰野眼神幽深:
“翊王殿下只带一千骑兵,便能深入草原,重创我北疆好几个精锐队伍。
如此彪悍的战力,难道不值得我耗费心力和财力,去摸清你的情况吗?”
沈黔被夸美了,笑道:
“实力摆在这里,能有什么办法?
你们北疆的骑兵啊,不行!
还得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