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这些天第一个好消息终于来了:平台那边处理完了米卡的投诉申请,并表示已经把对方的侵权款式强制下架,不再售卖。
米卡点进店铺,发现确实侵权的款式都找不到了。就算是还在主页上挂着的链接,点进去也写着“已下架”的字样。
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米卡暗暗松了一口气。
她这会儿还天真地以为,等专利申请顺利地批下来,别家就再也没办法抄自己家版型了,从此就可以一劳永逸。
可她还是想得太简单了。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地过去。
一开始,等专利申请通过的日子倒还算平静:
提交专利申请后过了几天,“红方”的常老板和米卡又碰了次面,敲定了和“红方”合作的最终版合同,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
又过了几天,彭其山送来了新的面料,由南茜在课余时间简单打了个版,在“红方”投入了第一次生产;
事情的转折,发生在申请专利后大概半个月左右。
那是一个平常的下午。米卡吃完午饭,有点昏昏欲睡。当她习惯性地再次点开专利申请的页面,分分钟连自己的瞌睡都被吓没了。
受理的状态变了。
出现了一条新记录: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
米卡不明就里,点开下面的“查看”按钮。她没想到的是,接下来她看见的内容,让她简直气不打一处来。
“不具备新颖性,存在抵触申请。”
“抵触申请”是什么?米卡这会儿还是一头雾水。
可是,她看到接下来的内容就明白了:在自己申请专利之前,有一份专利申请和自己上传的内容相似度极高。
国知局列出的对比文件下面,对方提供的六视图和自己拍摄的照片几乎一模一样。申请人的名字,更是直接让米卡恍然大悟:王冉。
王冉是“芳芳林”的法人,也就是对家的老板。
米卡没想到,这家店竟然能恬不知耻到这种地步。抄走了版型还不够,还要拿偷来的版型,抢在自己家前面,去申请外观专利?!
米卡在南茜的身子里看到这个消息,心脏突突地,真觉得自己心脏病都要犯了。
她很清楚,不能就这么坐以待毙。
她拿出手机,开始查询如何应对这种情况。
收到通知书后,米卡有15天的答辩期。在这个期限内,要提交可以证明原创性的所有材料,要写答辩书,要做对比表。
米卡真的头都大了。
她实在是想不明白,这事怎么就越搞越复杂了,对家的“芳芳林”真的不是东西:人怎么就能干出这么缺德的事?
骂归骂,问题还是得自己解决。
米卡看着网页上动辄几百页的操作说明,密密麻麻的专业术语,什么都再也读不下去,只觉得脑袋瓜嗡嗡的。
饶是她已经够聪明、够有耐心了,也架不住来回这么折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