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聿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还是那副淡淡的、什么都无所谓的样子。但她的眼睛不一样了——那双海蓝色的眼睛里,有一种很沉很沉的东西,像深海里的暗流,表面风平浪静,底下翻涌着巨大的力量。
“李建军先生。”长聿开口了,声音不大,但每一个字都清清楚楚,像钉子钉在木板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我拍摄的是社区公共环境,您作为路人出现在画面边缘,属于不可避免的情形,不构成侵权。”
她的语速不快不慢,每一个法律术语都说得准确无误,像是在法庭上陈述的律师。
李建军张着嘴,愣住了。
我也愣住了。长聿什么时候背的民法典?
“另外。”长聿继续说,声音依然平静,“您刚才用手指着我朋友的脸,距离不足十厘米,已经构成了言语威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您虽然没有写恐吓信,但您的行为已经符合‘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构成要件。”
李建军的脸色变了,从刚才的嚣张跋扈变成了一种说不清的心虚。
“你、你吓唬谁呢?”他的声音没有刚才那么响了,但还是梗着脖子,“我告诉你,我可是——”
“您可是什么?”长聿打断了他,声音依然平静,“您可是在这片住了二十年的李建军先生,因多次碰瓷、欠债不还,吃了好多次国家饭
周围的人群发出了一阵低低的议论声。
李建军的脸涨成了猪肝色,嘴巴张了又合,合了又张,像一条被捞上岸的鱼。
“你、你胡说八道!”他指着长聿,手指在发抖,“我要报警!我现在就报警!让警察来评评理!”
“好。”长聿说,“您报吧。”
她从口袋里掏出手机,不是递给李建军,而是自己拨打了110。
“您好,我要报警。”她的声音平稳得像在念课文,“在南城社区公园东侧,有一名中年男性以肖像权侵权为由,对我和我的朋友进行言语威胁和勒索。该男性拒绝查看相机中的照片,拒绝接受合理的解释,要求我们赔偿精神损失费。我们现在的位置是社区公园东侧的老榕树下,我穿着白色上衣和深灰色裤子,我的朋友穿着白色连衣裙。好的,我们在这里等。”
她挂了电话,把手机放回口袋,然后重新握住了我的手。
她的手还是凉凉的,稳稳的。
我低头看着我们交握的手,发现我的手指在发抖,但她的手指一动不动,像一根根锚,把我的心固定住了。
“没事的。”长聿轻声说,声音只有我能听到,“我在。”
我深吸一口气,点了点头。
李建军站在我们对面,脸色一阵红一阵白,显然没想到这两个高中生会真的报警。他掏出手机,犹豫了几秒,好像在想要不要打某个电话,但最后还是把手机塞回了口袋。
“算你们狠!”他丢下一句话,转身要走。
“李建军先生。”长聿的声音从后面追上去,“警察还没来,您现在走了,会被视为放弃主张权利。您确定要走吗?”
李建军的脚步顿了一下,但没有回头,加快脚步消失在了人群里。
我看着他的背影,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感觉心脏终于从嗓子眼落回了胸腔里。
“长聿,你太厉害了。”我小声说,声音还有一点抖,“你怎么知道那么多?”
长聿没有回答,只是握着我的手,轻轻地、一下一下地摩挲着我的手背,像是在安抚一只受惊的小猫。
一百一十二
警察来得很快,不到十分钟就到了一辆巡逻车。
两个警察,一个年轻的一个年长的。年轻的负责做笔录,年长的负责跟周围群众了解情况。长聿条理清晰地把事情经过说了一遍,从我们为什么在这里拍照,到李建军如何走过来、如何用手指着我、如何要求赔钱,每一个细节都说得清清楚楚。
她一边说,一边还握着我的手。
做笔录的年轻警察注意到了我们交握的手,看了我一眼,又看了看长聿,眼神里有一丝好奇,但没有说什么。
“你们两个是学生?”年长的警察走过来问。
“是,附近高中的。”长聿说。
“那个李建军,我们知道他。”年长的警察叹了口气,“老面孔了,三天两头惹事。你们不用怕,他没理。肖像权侵权?他那个情况连擦边都算不上。你们拍的是公共环境,他就一个衣角进镜头了,算什么侵犯肖像权”
听到警察这么说,我悬着的心彻底放了下来。
“不过下次遇到这种情况,不要跟他纠缠,直接报警。”年长的警察说,“这种人就是欺软怕硬,你们越跟他讲道理,他越来劲。”
“好的,谢谢警察叔叔。”我说。
做完笔录,警察让我们签了字,告诉我们如果需要进一步处理会联系我们,然后就开车走了。
人群也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