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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 第291章 臭佬(第7页)

“是他?

这怎么可能?

史塔克那个爱笑的养子,总是在笑。”

“他现在不爱笑了,”拉姆斯老爷承认,“或许是因为我敲掉了他几颗白净漂亮的牙齿。”

“你最好割了他喉咙,”穿锁甲的领主说,“反咬主人的狗理应被剥皮。”

“噢,他确实被剥过皮,还剥了不止一次咧。”

拉姆斯指出。

“是的,老爷,都是我的错,老爷。

我傲慢无礼,而且……”他舔舔嘴唇,努力回忆自己还干过什么错事。

服服帖帖乖巧听话,他告诫自己,老爷就会让你活下去,还能保住剩下的身体。

服服帖帖乖巧听话、并且记住自己的名字。

臭佬臭佬,驯服乖巧。

“……

我作恶多端,我……”“你嘴上有血,”拉姆斯发现,“又咬手指了吗,臭佬?”

“不,不,老爷,我发誓。”

臭佬曾试图咬断自己的无名指,因为他们剥了指上的皮,他实在痛得受不了。

拉姆斯老爷从不简单地切掉别人的手指,他只会剥干净上面的皮,好让肌肉**在外,风干、开裂,最终溃烂。

臭佬被鞭打,用刀子割,又上过刑架,但没有哪种痛苦比得上剥皮之后的滋味。

那种痛苦能把人逼疯,活人根本没法忍受,至多再多坚持一会儿,然后就会惨嚎:“求求您,停下,停下,太痛了。

把我的手指砍下来吧。”

到头来,拉姆斯老爷会慈悲为怀,欣然满足别人的要求。

这是他喜欢的游戏,而臭佬理解游戏规矩。

他怎能不理解呢?

他的手脚都为游戏交过学费。

只有那次、只有一次,他忘了规矩,企图用自己的牙齿终结痛苦。

拉姆斯老爷很不满,结果让他多付出了一根脚趾的代价。

“我吃了一只老鼠。”

他咕哝着承认。

“一只老鼠?”

拉姆斯淡色的眼珠在火炬光芒中闪闪发亮,“恐怖堡的老鼠全部属于我父亲大人。

未经我允许,你怎敢吃了其中一只?”

臭佬不知该怎么回答,只能默不作声。

只消说错一个字,他又会失去一根脚趾,甚至一根手指。

迄今为止,他的左手丢掉了两根手指,右手失去了小指,左脚丢掉了三根脚趾,右脚却只失去了小脚趾。

拉姆斯老爷有时会开玩笑说要给他左右两边找回平衡。

老爷只是在开玩笑,他试图安慰自己,他并不想伤害我,这是他自己承认的。

所有的一切都是我自作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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