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落后不久,盖里斯来找他,半轮月亮映照在海面上。
“你该把大人物也叫来。”
昆廷说。
“他跟老骨头比尔耍得正欢,怕是今天就要输光银子了咧。”
盖里斯笑道,“别管他,他会照我们安排的去做,虽然他不见得喜欢。”
“我也不喜欢。”
昆廷深感不安。
在人满为患的船上承受风浪颠簸,吃爬满象鼻虫的硬面包,喝黑漆漆的朗姆酒直到烂醉如泥,睡在发霉的稻草堆上鼻孔充斥着同伴的体臭……
这些遭遇当他在瓦兰提斯签下合约、承诺为褴衣亲王效命一年时已有心理准备。
苦虽苦,却是冒险生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他告诫自己要坚持、忍耐。
但背叛却是另一回事。
渊凯人付钱雇他们从古瓦兰提斯远渡重洋过来、为黄砖之城而战,现在这几个多恩人却要临阵脱逃、做变色龙,这是对同伴们**裸的背叛。
加入风吹团昆廷纵是万般无奈,但毕竟签下了合约,又跟佣兵同伴们一起用餐、喝酒、战斗、分享故事——虽然对方的语言他大半不懂,而他一遍又一遍地讲着编造的故事,作为去弥林的船票。
这个法子不太荣誉。
早在商人之屋,盖里斯就警告过他。
“丹妮莉丝可能正领军南下,逼近渊凯城。”
他们在马匹间行走,昆廷说。
“不,”盖里斯道,“这种可能性不大。
类似谣言传了不止一两回。
阿斯塔波人信心满满地期待丹妮莉丝带着她的龙来为他们解围,结果她无动于衷。
她现在也不会来。”
“我们并不知道实情,至少无法确定。
无论如何,我不能跟我的求爱对象交手,我们必须脱身。”
“到渊凯城下再说。”
盖里斯比画着周围的丘陵地,“这是渊凯人的地盘,没人会庇护三个逃营者。
而渊凯以北是无主之地,行动方便得多。”
他说的没错,尽管如此,昆廷还是无法打消心中的疑惑。
“大人物交了太多朋友,他明知我们早晚得开溜去见丹妮莉丝,但要他抛弃并肩作战的战友,一定很不乐意。
如果我们等待太久,以至于在开战前夜才动身的话,他是不会走的。
这点你跟我一样清楚。”
“不论什么时候动身,终究是逃营,”盖里斯争辩,“褴衣亲王决不宽恕逃兵。
他会派人追捕,到时候咱们就只能祈求七神保佑了。
被抓住的话,幸运的结局是切掉一只脚以防我们再逃营;倒霉的下场则是扔给‘美女’梅里丝料理。”
这个名字让昆廷踌躇,他惧怕美女梅里丝。
这个维斯特洛女人比他还高,差一拇指就到六尺。
她干佣兵干了二十年,无论外表内心,哪里还有半点美的迹象。
盖里斯抓住他胳膊。
“再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