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耿四世早在詹姆出生前就去世了,但他治下的荒唐事家喻户晓,詹姆猜得出个中缘由,“但不久后,他便抛弃了布雷肯家的女孩,勾搭上布莱伍德家的人,是不是这样?”
“他爱上了蜜利莎小姐,”霍斯特承认,“她小名蜜茜,我家神木林里还有她的雕像呢。
她可比芭芭·布雷肯漂亮得多,苗条得多。
有人听见芭芭咒骂蜜茜,说她的胸部平得跟男孩没两样。
话传到伊耿王耳中,他就……”“……
他就把芭芭的**送给了她。”
詹姆笑道。
“说到底,布雷肯家和布莱伍德家仇怨的根源是什么?
书上有记载吗?”
“有的,大人。”
男孩回答,“只不过我们家学士和他们家学士记载的有差异,且往往都是在几个世纪后补述往事。
这件事得追溯到英雄纪元时期。
当时布莱伍德家是国王,布雷肯家不过是小领主,以养马闻名。
他们养马发了财,却不按律法纳税,反倒雇佣兵推翻国王的统治。”
“这是多久以前的事?”
“安达尔人渡海之前五百年,按《真史》的说法则是一千年。
没人知道安达尔人渡过狭海的确切时间。
《真史》认定那是距今四千年的事,有的学士却说只有两千年。
从近代上溯到某个时间点后,所有的纪年都变得混乱而让人迷惑,历史的真相被笼罩在传说的迷雾中。”
提利昂会喜欢这小子,他们可以从早聊到晚,辩论书里的话题。
有那么一瞬间,他忘却了弟弟的恶言恶语,忘却了小恶魔的行径。
“所以当凯岩城还在凯斯德利家族手里时,你们两家就为王冠打仗了?
你们为一个消失了几千年的王国的王冠一直斗到现在?”
他吃吃笑道,“经历了这么多岁月、这么多战争、这么多国王……
你们怎就不能讲和呢?”
“我们讲过和,大人,讲过很多次。
我们跟布雷肯家订立了上百次和约,其中很多还附带了联姻关系。
每个布雷肯身上都流着布莱伍德的血,每个布莱伍德身上也流着布雷肯的血。
人瑞王统治时期,两家的和平维持了半世纪,随后又吵翻了天,并把旧伤疤统统揭开,继续汩汩流血。
我父亲说,这事会永无休止地循环下去,只要人类还牢记先祖吃过的亏,和平就不可能延续。
一个又一个世纪,我们两家在互相憎恨中度过,我父亲说这事无法终止。”
“我不这么认为。”
“怎么终止呢,大人?
我父亲说旧伤疤是愈合不了的。”
“我父亲也有句名言:伤敌十遍不如杀敌一遍。
因为死人没办法复仇。”
“但他们的儿孙可以。”
霍斯特辩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