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阁

读书阁>大卫·科波菲尔(全2册) > 第五章 我被送出家门(第2页)

第五章 我被送出家门(第2页)

然而,他猛地摇了摇头,否定了这个建议,态度十分严肃地说:“巴吉斯乐意,就是这句话。”以此来再次确认前面提出的请求。我满口答应给他传话。当天下午,我们在雅茅斯附近的旅馆等候公共马车时,我要来了一张纸和一瓶墨水,给佩戈蒂写了封短信,信的内容是:“亲爱的佩戈蒂,我已平安到达这里。巴吉斯乐意。对妈妈说我爱她。你亲爱的大卫。又及:他说他特别想要你明白——巴吉斯乐意。”

巴吉斯先生见我履行了这项使命之后,就又缄口不言了。最近发生的事情令我精疲力竭、神情沮丧,于是我躺在车厢里一只大袋子上睡着了。我睡得很沉,一直到雅茅斯才醒了过来。马车驶进旅馆的院子,在我看来,这儿的一切都是新鲜和陌生的,所以我有望在此见到佩戈蒂家人的念头立刻就打消了,连小埃米莉都见不到了。

公共马车停在院子里,上上下下擦得锃亮,但还没有套上马匹,看那架势,好像什么情况都有可能发生,就是没有要去伦敦的样子。我想到了这个,一面疑惑着,不知道我的箱子最终怎么样了,因为(巴吉斯先生驾车进院子掉头的时候)把箱子搬下来,搁置在柱子旁院落的人行道上,还有就是我自己最终会有怎样的一种遭遇,突然,一位女士从一个挂着禽肉和牛羊腿肉的凸肚窗口朝外张望,并喊着:“这是那个从布兰德斯通来的小绅士吗?”

“是啊,太太。”我说。

“姓什么?”女士问。

“科波菲尔,太太。”我说。

“那就不是,”女士回答,“没人在此替姓这个的人付过饭钱。”

“那就是默德斯通吧,太太?”我说。

“如果您就是默德斯通少爷,”女士说,“刚才为什么说那个姓?”

我把事情的原委向那位女士做了解释,她这才摇了铃,并高声喊着:“威廉!把人领到咖啡室去!”话音刚落,一个侍者从院子对面的厨房里跑了出来,但他发现只是要领我去,似乎显得很吃惊。

咖啡室又大又长,里面挂了几张很大的地图。我心里疑惑着,如果地图真的是异国他乡,而我置身其中,是不是人生地不熟的感觉会更加强烈?我拿着帽子,在房间一角靠门的椅子上坐了下来,可觉得这样做有点儿过于随便。侍者专门为我铺上台布,并摆上了一套调味瓶,这时候,我想自己一定是羞得满脸通红。

他给我端来了一些排骨和蔬菜,接着动作粗暴地把盖子揭开,让我都担心自己一定是惹他生气了。但是,他替我把一把椅子搬到餐桌边,和蔼可亲地说:“喂,六尺高小大人!坐吧!”我这才放下心来。

我向他表达了谢意,坐到餐桌前。他站在我的对面,目不转睛地盯着我,以至于我每次触到他的目光时,心里就很惶恐,弄得脸都红了。这时候,我发现,自己难以灵便地使用刀叉,或者总是把肉汤洒在自己身上。他看到我要吃第二块排骨之后,便说:“您还有半品脱麦芽酒呢,现在喝吗?”

我谢过了他,并说:“可以。”他便立刻把酒从一只壶里倒进了一个大玻璃杯,然后对着亮光举起杯子,酒看上去更加美丽了。

“天哪!”他说,“好像很多对不对?”

“看起来确实很多,”我微笑着回答。因为看到他心情愉悦的样子,我也高兴不已。他这个人眼睛眨个不停,长了一脸疙瘩,头发全都竖在脑袋上。他站在那儿,一只手叉着腰,另一只手举起酒杯对着亮光,态度很友好。

“昨天,这儿来了位先生,”他说:“一位身体结实的先生,名叫托普索耶——您说不定认识他。”

“不认识,”我说,“我不……”

“他穿着马裤,打着绑腿,戴着宽边帽,还套着灰外衣,脖子上围着带花点的围巾。”侍者说。

“不认识,”我说着,显得局促不安,“我没那份荣幸……”

“他走进这儿,”侍者说着,眼睛透过玻璃杯朝亮光看过去,“点了一杯这种麦芽酒,就是要点——我告诉他别……喝下去了,结果倒地死亡了。这种酒留的时间过长,他受不了。本来不应该斟给他的,那是事实。”

我听了这件悲惨的事情之后感到很震惊,于是说:“那我最好还是来点儿水吧。”

“对啊,您可知道,”侍者说着,眼睛还是透过玻璃杯看着亮光,但闭起了一只眼睛,“我们这儿的人不喜欢点了的东西又剩下,他们会很不高兴的。不过,如果您愿意,我倒是可以把它喝了,因为我已经适应了这种酒,适应是最重要的。如果我昂起头一口喝了,我认为它不会伤到我。我可以喝吗?”

我回答,如果他认为喝下去很安全,那就喝,我会很感激他的,但是如果不安全,那就别喝。他的确昂起头一饮而尽,这时候,我承认自己很害怕,担心他步了那位遭到悲惨命运的托普索耶先生的后尘,倒在地毯上一命呜呼。但酒对他毫发无损。相反,我觉得他喝了之后更加神清气爽了。

“我们这儿是什么啊?”他说着,把叉子伸到我盘子里,“这不是排骨吗?”

“是排骨。”我说。

“天哪,”他大声说,“我还不知道是排骨呢,对啦,排骨正是抵消这种酒副作用的好东西啊!这不是运气是什么?”

于是,他用一只手抓起排骨的骨头处,另一只手抓起一个土豆,津津有味地吃掉了,我看了之后满心欢喜。随后他又拿了一块排骨,还有一个土豆,吃完之后,又吃了一块排骨和一个土豆。我们吃过这些东西之后,他给我端上了一个布丁,放到我面前,然后,好像若有所思、一时间心不在焉的样子。

“这馅饼怎么样?”他说,提起了精神。

“这是布丁。”我回答。

“是布丁啊!”他惊讶地说,“啊,天哪,还真是!哎呀!”他凑得更近一点儿看,“您不会说这是蛋奶面糊做的布丁吧!”

“没错,的确是。”

“哎呀,蛋奶面糊布丁,”他说着,拿起一把大餐勺,“可是我最爱吃的布丁!这不是运气是什么?吃吧,小伙子,看我们谁吃得更多。”

侍者当然吃得更多。他不止一次请求我同他比赛争取获胜,但是,就凭着他的大餐勺对我的茶匙、他的利索程度对我的利索程度、他的食欲对我的食欲,我从吃第一口开始就远远地落到后面了,根本不可能赶上他。我觉得,自己从来也没有见过哪个人吃布丁这样有滋有味。布丁被吃光了之后,他便哈哈大笑起来,好像还在回味着布丁的美味。

我看见他这么态度友好、为人随和,便开口向他借了笔、墨水和纸,准备给佩戈蒂写信。他不仅立刻把我要的东西拿来了,还在我写信的当儿,在一旁态度友好地看着。等我写完了信之后,他问我打算去哪儿上学。

我说:“伦敦附近。”因为我只知道这个。

“哦,天哪!”他说着,看上去情绪很低落,“听您这么一说,我感到很遗憾。”

“为什么?”我问他。

“哦,天哪!”他摇了摇头说,“就是那个学校里,把人家孩子的肋骨都打折了——两根肋骨——还是很小的孩子呢。我看他——让我想想——您多大了,大概?”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