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那位明达睿智的米尔斯小姐,那位虽精疲力竭但和蔼可亲的遁世者,那位二十岁的小长老,早已了却尘缘,无论如何都不会让记忆洞穴中沉睡的回声苏醒,就是她,做了一件多么了不起的善事!
“科波菲尔先生,”米尔斯小姐说,“请到马车这边来一下——如果你能抽出片刻时间,我有话想对你说。”
看看我,骑在灰色骏马上,身子俯在米尔斯小姐一侧,手搭在马车的门上!
“多拉要陪我去我家待一阵子,后天就出发,如果你乐意的话,我想爸爸见了你会很高兴的。”
除了默默地祈求上帝赐福于米尔斯小姐,还有牢牢地记住她家的地址,我还能做什么啊!除了用感激的表情和热切的言辞告诉米尔斯小姐我多么感激她的热心帮助、多么珍惜她的诚挚友谊,我还能做什么啊!
接着,米尔斯小姐态度友善地要我离开,说:“回到多拉那边去吧!”于是我去了。多拉身子朝马车外倾着同我说话。接下来我们一路上说个不停。我骑在灰色骏马上,离车轮很近,结果靠近轮子的马前腿被擦伤了。“擦掉了皮,”马的主人说,“得赔偿三英镑七先令。”——我照价赔了,并且认为享受到了这么多快乐,这真是太便宜了。这时候,米尔斯小姐坐在那儿仰望着月亮,低声吟诵着诗句。我想,她同时在回忆她自己同尘世紧密相连的旧时光。
通向诺伍德的路程太短,到达那儿的时间太短。但是,快到的时候,斯彭洛先生醒过来了,说:“科波菲尔,你得进去休息一下!”我答应了。我们吃了三明治,喝了兑水的葡萄酒。在灯光通明的房间里,多拉脸色绯红,非常可爱。我感到依依不舍,坐在那儿,如梦如幻,入神地看着。最后,我听到斯彭洛先生的鼾声,才充分意识到自己该告辞了。于是我们告别了,我一路扬鞭策马返回伦敦。临别时,多拉同我握手的感觉还在我的手上停留,我千万次地回味着每一个细节和每一句话,最后终于在自己床上躺下,但还是像任何被爱弄得神魂颠倒的小傻瓜一样心醉神迷。
第二天早晨醒来时,我下定决心要向多拉表白,以便弄明白自己的命运如何。幸福美满还是悲惨凄苦,这是要面临的问题。我知道在这个世界上,不存在别的问题,只有多拉才能给我问题的答案。我在充满苦恼的惬意中度过了三天,心里很纠结,对于我和多拉之间将发生的所有事情,凡是令人失望的解释,我都想到了。最后,我不惜一切代价,特地梳妆打扮一番,带着要表白的打算去了米尔斯小姐家。
在鼓起勇气走上台阶敲门之前,我沿着街道徘徊了多少次,绕着广场转了多少圈——内心充满了痛苦,意识到,对于那个古老的谜语而言,这个答案比起最初那个要理想得多——现在已经不重要了。最后我敲了门,在门口等着。即便到了这个时候,我还在慌忙之中有了一个想法,想问一问这是不是布莱克博伊先生的家(模仿已故巴吉斯先生的做法),然后说声抱歉走人。但是,我坚持下来了。
米尔斯先生不在家,我本来就希望他不在家。没有谁需要他,米尔斯小姐在家,有她就够了。
我被领到楼上的一个房间里,米尔斯小姐和多拉在里面,吉卜也在。米尔斯小姐在抄写乐谱(我记得,那是一首新歌,名字叫《爱的挽歌》),多拉在描画花朵。当我认出那是我买的花的时候,我是多么激动啊,那就是我在科文特加登市场买的!我不能说花画得与实物很像,或者特别像我曾经看过的什么花,但是我能从那非常逼真的裹花纸上看出画的是什么。
米尔斯小姐见到我很高兴,同时对她爸爸不在家感到很遗憾。不过,我觉得,我们对此全都不在乎。米尔斯小姐说了一会儿话,然后把笔放在《爱的挽歌》乐谱上,就起身离开了房间。
我开始觉得表白的事要推迟到明天了。
“但愿那晚你那匹可怜的马回到家后没有累坏。”多拉说着,抬起了美丽的眼睛,“对它而言,那可是一段很长的路啊。”
我开始觉得表白的事今天就得办。
“对它而言,那是一段很长的路,”我说,“因为途中没有任何事情支撑它。”
“可怜的马没吃什么东西吧?”多拉问。
我开始觉得还是得把表白的事推迟到明天。
“吃——吃了,”我说,“照顾得它可好呢。我的意思是说,它没有享受到那种在你身边享受到的难以言表的幸福快乐。”
多拉低着头画画,过了一会儿——在那期间,我坐在那儿,身体发热,双腿发麻——她说:“可是有一阵子,你好像并没有享受到那种幸福快乐。”
我看出自己没了退路,必须此刻表白了。
“你坐在基特小姐身边时,”多拉说着,眉头稍稍皱了起来,摇了摇头,“一点儿都不在乎那种幸福快乐。”
我该说明一下,基特是那个身穿粉红色衣服小眼睛姑娘的名字。
“不过,毫无疑问,我不知道你为何在乎,”多拉说,“或者说,把那称作幸福快乐。你为什么把那称作幸福?但是,当然,你言不由衷,说的不是心里话。我肯定,没有人会怀疑你随性而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吉卜,你个淘气的孩子,过来!”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行动的,反正瞬间我就行动了。我挡住吉卜,把多拉搂到怀里。我滔滔不绝,没有打一个字的奔儿,告诉她,我有多么多么爱她。告诉她,离了她,我就活不下去。告诉她,我把她当成偶像顶礼膜拜。这期间,吉卜疯狂地吠个不停。
多拉低着头,哭泣着,颤抖着。我更加滔滔不绝:如果她要我为了她去死,她尽管开口,我随时做好准备。没有多拉的爱,我的生命就没有任何意义。我忍受不了,也不会忍受。自从我第一次见到她,我就日日夜夜、每时每刻爱着她,爱她爱得发狂。我要永远每时每刻爱她爱得发狂。从前人们相爱,还会有人相爱。但是,没有一个人像我一样,可以、能够、愿意、应该爱多拉。我的话说得越多,吉卜吠得越凶,我们俩都以各自的方式时刻变得越来越疯狂。
行啦,行啦!后来我和多拉坐到沙发上,平静下来,吉卜躺在她的膝盖上,平静地朝我眨着眼睛。我放下心来,高兴得如痴如醉。我和多拉订了婚。
我认为,我们心里都想到这事要等结了婚才算是圆满。我们必须这么认为,因为多拉明确地提出,没有她爸爸的首肯,我们不能结婚。但是,我们青春年少,欣喜若狂,我认为我们都不会对事情真正前思后想,或者心怀什么超越眼下懵懵懂懂状态的远大志向。我们说好了要向斯彭洛先生保密,但是,我可以肯定自己当时压根儿就没想过这件事有什么不光彩的地方。
多拉去找米尔斯小姐,把她叫了回来。这时,米尔斯小姐比平常更加忧心忡忡——我体会到了,发生的事情有可能唤醒她记忆洞穴中沉睡的回音。但是,她向我们表示了祝福,而且保证友谊长存。她同我们说话时,总体上来说,声音如同从修道院发出来的。
那是一段多么悠闲自在的时光啊!那又是一段多么不切实际、幸福快乐、荒谬可笑的时光啊!
当时,我量了多拉的手指,以便定做一个“勿忘我”花样的戒指。不过,当我把尺码交给珠宝商时,他明白了我的意思,对着定做登记簿笑了起来。这么一个上面镶有蓝宝石的精巧小玩意儿,由着他漫天要价——因此,我昨天碰巧看到自己女儿手指上另一枚跟它一样的戒指时,记忆中就出现了多拉的手指的样子,心中瞬间感到一阵痛苦。
当时,我怀揣着那个秘密四处走动,兴致勃勃。我爱着多拉,同时又被她爱着,备感尊严体面。所以,即便我一步登天,同匍匐或行走在地上的人相比,我也不会像那时一样满足于自己高人一等。
当时,我们在广场的花园里相会,幸福美满地坐在光线暗淡的凉亭里,以至于我到现在都爱着伦敦的麻雀,不为别的,就因为能从它们烟灰色的外表上看到热带鸟类的羽毛!
当时,我们发生了第一次激烈的争吵(那是我们订婚不到一个星期的事),多拉退回我送给她的戒指,还附了一封折成三角形的令人肝肠寸断的短信,信中的措辞令人绝望:“我们的爱情以荒唐可笑的方式开始,却以愤怒狂乱的方式结束!”我看了这可怕的文字之后揪扯起自己的头发,直叫着:“一切都完了!”
当时,趁着夜色昏暗,我就跑去找米尔斯小姐,在她家的后厨房里悄悄地见了她(那儿放着一架轧布机),恳请她从中调解,换回这种失去理智的行为。当时,米尔斯小姐承担了这项使命,领着多拉回来。她用自己苦难的青春讲经布道,恳请我们互忍互让,避免进入撒哈拉沙漠。
当时,我们哭了,重归于好,又一次幸福美满起来,所以,那间后厨房、那架轧布机,还有一切的一切,演变成爱神的圣殿。我们在此制订出了一个计划,即通过米尔斯小姐传递,每天每人至少要写一封信!
那是一段多么悠闲自在的时光啊!那又是一段多么不切实际、幸福快乐、荒谬可笑的时光啊!在时光老人掌握着的我的全部时光中,没有任何一段,让我回忆起来时像当时那样露出一半会心的微笑,感到一半温馨与甜蜜。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