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伸出手,在浴室里糊了一层水雾的镜子上摸了一把,看着镜子里那张浮肿得有点夸张脸,感到一阵陌生。
让我感到更加陌生的,是周声的变化。
在我的记忆里,他是点个外卖都要让我先过目一遍,反复确认过我的口味才敢下单的贤良淑德课代表。
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向来只有我强迫他的份儿,我是掌握绝对话语权的那个人。
曾经有一次我们去环球影城,我明知道他恐高,仍然胁迫他跟我一起坐过山车,就为了测试他的恐高极限在哪里。下来以后他抱着垃圾桶吐得胆汁都快出来了,也没敢埋怨我一句。
可现在呢。
他被夺舍了?!
我磨磨蹭蹭地吹干头发,走出浴室时,主卧的四件套已经换成新的了,上面还散发着洗衣液的清香。
他没跟我废话,过来帮把我头上那块被水汽晕得半透不透的旧纱布给扔了,动作麻利地换上了一块新的。
然后,我不情不愿地被他拎上了床。
下一秒,他的胳膊压在了我肩膀上,脸也也顺势埋在我颈窝。
“起开。”我用力推他。
“别挣扎了,没用的。”他的声音闷在被子里。
我盯着天花板上那盏极简风格的吊灯,身体躺得笔直。我这不是屈服,我仅仅是为了避免在无谓的搏斗中受到二次工伤。
过了一会儿,我的耳边传来很轻的声音:“我也很久没睡过一个整觉了。就让我这么睡一晚吧,求你了。”
伴随着均匀的呼吸声,我原本紧绷得像拉满的弓一样的肩膀,不知不觉中也慢慢松懈了下去。
再睁眼的时候,阳光已经大摇大摆地横在了地板上。
周声已经去上班了,桌上给我留了一份麦当劳,是我最喜欢的猪柳蛋麦满分。
在一起这四年,说长其实也不算长,连人生的十分之一都不到。说短却也不算短,足够让两个原本素不相识的碳基生物,把彼此的爱好口味摸得足够清楚。
周声这人,在审美和口味上有一种近乎偏执的长情。他要是发现哪家面馆的汤头对胃口,他能十年如一日地把自己吃成荣誉股东,并且每次都能吃出一种初恋般的虔诚。
我对一样东西也能坚持很久,不过纯粹是因为懒。我懒得为一个未知的口味去冒踩雷的风险。
所以,所以麦当劳的麦满分,我能吃到地老天荒。
某种程度上来说,我和他也算殊途同归。
我正对着那块被我咬得缺了一角的麦满分发呆,手机屏幕上跳出来林昭的消息:“下午有空吗?”
我迫不及待地回复:“有空。哪儿见?”
我有很多的问题想问她,她和秦奕辰到底怎么了?
中途我特意潜回家了一趟,一推门,就看见小白正把自己摊成一张雪白的地毯,在客厅那块巴掌大的阳光里享受着日光浴。
我凑过去一边给它顺毛,一边跟它讲述这两天妈妈被迫离家的离奇遭遇。
小白那天真无邪的圆眼睛瞪得溜圆,极其敷衍地伸了个大大的懒腰。
“你下辈子别当小猫了,真的,太享福了。”
我看着它那副“你的破事儿我不明白”的懵懂样子,叹了口气。算了,它一个小猫咪能懂得什么烦恼呢。
下午,我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对自己潦草的形象进行了简单的修饰。
一出门,冬天的冷风吹在脸上,分不清是我的伤口在疼,还是风刮得脸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