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的。
在惨白的床单上格外刺目。
林天没有感觉到疼。
他什么都感觉不到了。
“离婚。”
他的嘴唇在动。
声音像是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
“她要跟我离婚。”
三年。
一千零九十五天。
每一天的忍辱负重。
每一顿白米饭加咸菜。
每一次被扇耳光后的微笑。
每一个独自坐在厨房里等她回家的夜晚。
全是为了她。
全是为了有朝一日让她看到真正的自己。
让她震惊。
让她崇拜。
让她后悔当初没有好好对他。
但她选择了离婚。
不是因为他被抓了。
她说了,就算没有沈飞,她也会离婚。
也就是说,她对他的失望不是一天两天的事。
是三年累积下来的。
是他每一天的“表演”一点一点磨掉的。
他以为自己在忍辱负重。
她只看到了一个废物。
他以为终有一天会逆转乾坤。
她只想离开。
笑话。
天大的笑话。
他林天就是这个笑话的主角。
林天的手从碎裂的平板上松开。
鲜血沿着手腕往下淌。
他没有擦。
他低下头,看着自己血淋淋的手掌。
掌心里嵌着几块碎玻璃。
倒映出头顶惨白的日光灯。
和他自己扭曲的脸。
“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