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里,快来我这里,沐风老板来了,他要见你。”
没一会儿,莫里就兴高采烈的跑了过来。
如今的莫里跟从前的莫里看起来已经大不一样。
小伙子的精神头还是一样充足,眼睛也还是一样明亮。
但很明显的,他的穿衣打扮在往城里人靠拢。
他的衣服上也会有一些比较潮流的图案。
他的鞋子看着像是某个大牌的山寨版。
就连衣服的布料都要比从前厚实一些,也崭新一些。
俗话说,人靠衣装马靠鞍。
莫里只是做了简单的着装改变,整个人看起来就变得极为自信。
他看到沐风老板时双眼一亮,笑容往最大的程度绽放:
“沐风老板,真的是你!”
“你怎么来了?”
“哦,子衡、子瑜!两个小天使,能看到你们真是太好了!”
“子衡,为什么你又壮实了?”
子衡闻言哈哈笑:“因为我每天都吃很多饭!”
子瑜现在也会说一些简单的色那加语,跟着咧嘴一笑,甜甜的喊一句莫里叔叔。
莫里高兴得不行。
虽然他在巴瑟利城做工距离尼约达那村不是很远。
但自从留在这里工作后,他就再也没回去过村里。
不是他不想回去,而是他觉得自己还没有闯出名堂来,实在不适合露面。
他跟其他游子一样,也幻想着自己能有一日衣锦还乡。
不衣锦,自然不还乡。
当然,他也跟其他人一样,在他乡遇到熟悉的朋友或者老乡,同样会高兴得手舞足蹈。
这会儿他将子衡举高高,然后又去举子瑜。
荒原上的汉子从小就长在大自然的淫威下,与天斗,与地斗,与猛兽斗。
他的身体素质跟尼约达那村里的村民们一样,有着天然的韧性与耐力。
再加上沐风老板给的机遇,如今更是远超同龄人。
他将嘎嘎笑的子瑜放下,一脸期待的看着沐风老板。
李青峰这才笑道:“看你小子状态真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