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7日,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
旁听席座无虚席。媒体长枪短炮对准被告席。
陈屿坐在那里,穿深灰西装,头发花白,左眼戴着义眼,瞳孔是人工合成的琥珀色。他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苍老二十岁,但脊背挺直,像一柄入鞘的古剑。
当法警宣读起诉书时,他忽然抬头,目光精准穿过人群,落在我身上。
我没回避。
他嘴角微扬,极轻地,点了下头。
像当年在法学院礼堂,他接过我递来的演讲稿时那样。
起诉书念至一半,辩护席传来一声轻咳。
林砚站起身。他穿着熨帖的藏青西装,左手腕上,那道旧疤被袖口遮得严严实实。
“审判长,”他声音清晰,“我申请,传唤第一位证人——苏晚检察官。”
全场哗然。
我起身,走向证人席。高跟鞋敲击大理石地面,声音清脆,像心跳。
经过被告席时,陈屿低声说:“菊花开了。”
我脚步未停,只回了一句:“今年的,我亲自种。”
他笑了。那笑容里,没有嘲讽,没有悲怆,只有一种尘埃落定的平静。
我站上证人席,双手平放于台面。灯光灼热,照得我额角沁汗。
审判长问:“苏晚检察官,请陈述你与本案被告陈屿的关系。”
我直视前方,声音平稳:
“我是他大学学妹,是他父亲的下属,是他哥哥的办案检察官,是他亲手送进监狱的仇人,也是……他留给这个世界的,最后一份证据。”
旁听席一片寂静。
唯有窗外,春阳正好,透过高窗斜斜切进来,照亮空气中浮游的微尘。
它们明明灭灭,像无数细小的星。
我忽然想起陈屿寄来的最后一封邮件,主题栏写着:
【致苏晚:关于污点、公诉与未完成的言情】
正文只有一句话:
“真正的逍遥法外,不是躲过法律,而是让法律,终于认出了你。”
我站在光里,没说话。
因为答案,早已写在每一份卷宗的褶皱里,写在每一滴未落的泪中,写在所有不敢直视却始终未曾移开的目光深处。
公诉席上,我的手边,放着一只素白瓷杯。
杯底,一朵手绘的白菊,在釉色里静静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