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知道,一旦进了京师,自己的命就不在自己手里了。
崇祯召地方大员入京然后下狱、杀头的例子比比皆是。
最典型的就是袁崇焕,崇祯二年平台召对,说杀就杀。
郑芝龙不会忘记,当年自己是海盗,是被招安的降将。朝廷随时可以翻旧账。
但郑芝龙又不敢拒绝太子。
郑芝龙最大的筹码不是他的船和炮,而是朝廷需要他这个事实。
如果他完全不理朝廷,这个筹码就变成了朝廷不需要他,那他就只能真的造反了。
郑芝龙还没有做好造反的准备,或者说根本就没想过造反。
他的目标不是当皇帝,而是做福建的土皇帝。
即便是作为军阀割据福建,但在名义上,他仍然是明朝的都督同知、署福建总兵官。
这个身份是他合法性的来源,没有这个身份,他就从朝廷命官又变回海盗,内部凝聚力会迅速瓦解。
官身对郑芝龙来说非常重要。
没有官身,无法统治地方
郑芝龙虽然实际控制福建,但他并不直接管理福建。
他的统治方式,是利用朝廷命官的身份,操控福建的地方官。
作为福建总兵,在军事上节制全省各卫所、各营兵。
可以通过咨文,牌票等形式,向福建巡抚、布政使、按察使施压。
可以利用军饷防海等名义,截留福建的地方税收。
没有这个身份,福建的地方官凭什么听他的?
郑芝龙手下有郑芝豹、郑鸿逵、郑彩等兄弟子侄,还有施琅等部将。这些人为什么听他的?
一方面是因为他是大哥、是首领,另一方面是因为他是朝廷命官。
朝廷命官这个身份,不仅是权力来源,也是尊严来源。
一个海盗,即使再有钱、再有兵,在士大夫眼中也是贱民。
但一个福建总兵,即使再跋扈、再贪污,也是朝廷大员。
抛弃朝廷命官的身份,意味着政治上:从官变成贼,成为天下共敌。
任何人都可以打着讨逆的旗号来打你。
部下会动摇,他们跟着是为了当官,不是为了当贼。
郑芝龙与荷兰东印度公司、葡萄牙人、西班牙人都有频繁的贸易往来。
在这些交涉中,身份是明朝福建总兵官,是大明朝廷代表。
荷兰人在正式条约中,承认他是大明官员。
这让郑芝龙在与西洋人谈判时,有了对等的地位。
如果只是一个海商或海盗,荷兰人凭什么跟他签条约?
凭什么承认他对台湾海峡的控制?
郑芝龙在事实上不需要大明,但他名义上永远需要大明。
不是因为他对明朝有多忠诚,而是因为没有这个身份,他的一切都会崩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