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不过和他哥一样,鬼迷了心窍,成日里魂不守舍的,仿佛被人摄取了心魂。
“在这里傻愣着干什么呀还不去看一看矿赶明儿你就来监督,多学一学,男人呀,还是要有点本事的。”
她不得不承认程婉婉是很漂亮的,而且很有本事连自己都降服了。
可人家有本事跟这两兄弟有啥关系,一副死了爹妈的样子。
要真是喜欢人家,就不该在外面败坏人家的名声。
把喜欢藏在心里不好吗?
露在了脸上,当爹妈的肯定会找时间为自己儿子辩解,把所有的不堪统统强加在女同志的身上。
这怪女同志吗?
压根就不怪好吗?
是他们自己没有把持住,又不管对方是否结了婚,只是一味的表达自己的喜欢,把自己弄得跟鬼一样。
仿佛这样就是深情,就是喜欢。
可到头来呢?
这样的喜欢太廉价了,甚至还会给人家带来麻烦。
好在程婉婉回到了京都,没呆在这里。
否则连她这个外人都觉得心疼。
“嫂子,我过几天该回学校了,矿上的事情就交给你和大哥。”
次仁多杰懒得动弹。
他看着某个方向表达自己的思念。
“你不打理家族的产业,就想去京都念书,两耳不闻窗外事,那生活费咋办?”
“别忘了现在你大哥和我结婚了,我就是这个当家作主的女主人,你们不干活,我会减一半生活费,甚至到最后也会把你的生活费统统拿走。”
“虽然我没有读过书,但咱们村子里还是出过大学生的,国家减免学杂费、生活费,你们只安心读书就行,出来还包分配。”
央金卓玛,又不是什么都不懂的人。
“我知道你不可能饿肚子,但是你想要追求,人家姑娘手里没点钱,谁愿意跟你呀。”
“何况咱们又是在藏区,放牧的生活多累呀。”
都是人,而且又是女人,怎可能不懂生活的艰辛。
央金卓玛是生活好的。
还有人疼。
有无数的嫁妆。
又是本村熟悉的人且是马背上的女英雄。
从小就习惯了这样的生活。
可让外面娇滴滴的小姑娘不适应呀。
现在爱的死去活来的,但要是嫁入了这个家,那可就未必了。
阿爸阿妈的一句话,那小姑娘便不是人。
何况每天要放牧,捡粪挤奶,再好看的一朵花,也会被高原上的风吹得乱七八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