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阳攥紧了拳头,他知道,此时此刻,所有情绪的发泄,对于陈哲而言,都是正中下怀,陈哲要的,就是让他疯狂,癫狂,失去理智。
但越是这种情况下,越要保持冷静。
他冷笑着,甚至想要伸出手,拍拍手,为陈哲鼓掌,一个刚刚来到春城不过几个月的街头混混,初到春城,还穷的只为在温莎混一口饭吃。
到如今,能够站在他面前,面不改色,甚至反客为主。
就算是对手,黎阳也不得不承认,这是个足以让他重视的对手。
但他就是不明白,真的不明白,为什么陈哲一定要铁了心,死心塌地的跟宁江河干呢?
宁江河,到底有什么好的,不光是陈哲,甚至是宁江河身边的哪个三个王八蛋,雷老虎,老四,沙华,也是铁了心一样,要跟宁江河一条路走到黑。
他不明白,宁江河到底能给他们什么,比起钱来,他比宁江河有钱的多,比起身份,他才是新北集团的总经理,而宁江河只是一个负责干脏活的。
除了这些,宁江河还有什么?
江湖面子?
那都算是什么狗屁东西,当年胡建新能出头,那是因为处于一个混乱混沌的年代,但现在,年复一年的扫荡,这些人活的如同像是阴沟里的老鼠一样,到处流窜。
为什么要在这么一条路上走到黑?
黎阳不懂,也不明白,所以,在他看来,这些人,都是蠢货,而现在,他的蠢货名单上,又加上去了一个人。
陈哲!
“从这走出去,你和我,就是彻底的敌人了,为了你与我之间,虚无缥缈的仇恨,那口气,放弃几千万,值得吗?”
“跟着我混,你只会混的比现在还好,十年,只需要十年时间,我保证你能坐上春城的头把交椅!”
“陈哲,人可以办错事,但是不能走错路,路走错了,方向错了,一辈子都回不了头了!”
“你难道一辈子就想像现在这么活着,跟个蟑螂一样?”
黎阳的怒喝,让陈哲停下脚步,他回过头,冷冷一笑:“总比你一样,当个穿着西装的衣冠禽兽要好得多。”
“黎总想让我死,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如果你有什么好办法,尽管放马过来。”
“还有,我说过了,我见过你,只是你记不得我了,或者说,懒得记起我,如果你真的有心,真的关心身边的人,你或许会记起我……”
“当然,这些都是废话,记不记得,也无所谓了,你说从我踏出这个门的这一刻,我们就是敌人?”
“这话说的不对!”
“从我进温莎的第一天开始,我们就是敌人了!”
“另外,隔壁包房里的那个冯大勇,我今天晚上要带走,当然,一个冯大勇,对我而言,起不了什么乱子,也影响不到铝合金厂职工楼的拆迁安置……”
“但是我这个人,不喜欢有把柄在别人手里。”
“所以,我要把他带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