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拿把掐好伐!
林晚斗志昂扬。
霍枭这个人太过敏感聪明,林晚不敢从空间里选东西给他。
好在她穿越前买了不少这个年代的各种票证,友谊商店的特购票她手里也是有的!
但桦城没有友谊商店。
就算有她拿着特购票也进不去。
林晚只好把主意打到百货商店去。
于是她干脆不休息了,从张组长那里把他的邮件全拿去,猛猛一顿送。
最后去送百货大楼的信件,顺便去钢笔柜台看了看,最终选择了‘英雄金笔’。
“同志,把这只‘英雄金笔’笔拿出来我看看!”
售货员大姐埋头织毛衣,头都不抬:“买不起别看,摔坏了算谁的?”
林晚深吸一口气。
忍住!
黄桂香同志还在这个系统工作呢!
不能给黄桂香同志树敌!
“我买!”这个年代百货商店卖东西质量是有保障的,稍微有点儿瑕疵就内部消化了。
根本上不了柜台。
“同志,多少钱?”
售货员大姐这才抬头看她。
看到林晚年轻漂亮的脸,她还有些诧异,但看到她一身邮递员的制服,就不再质疑她的实力。
这年头能当邮递员和能当百货大楼的售货员一样不简单。
“十五块加十张工业券!”大姐道。
林晚立刻掏钱掏票。
一点儿不含糊。
她这么豪气,漫不经心的营业员都被她震了一下。
这支笔摆在柜台好久了,好多人都想看,但却没钱买。
就是他们经理也舍不得买来用啊!
“姑娘,这笔你是买来自己用还是送人?”
林晚笑得灿烂:“送我丈夫!”
大姐的嘴巴大张成O型。
送丈夫?
这么大手笔?
钢笔不就是用来写字儿的么,一两块的写出来的不是字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