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那挺忙的吧?平时你俩谁做饭?”
陈柏之低下头继续切菜,嘴角微微弯了一下,像是想到了什么。
“我做。他……不太会。”
“那你挺辛苦的啊,又要上学又要做饭。”
“不辛苦,”他的声音很轻,“他喜欢吃我做的饭。”
就这一句话,语气平淡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
但我听出来了——那种藏在“他喜欢吃我做的饭”这句话后面的,是“我喜欢看他吃我做的饭”。
这是只有暗恋的人才会说出来的话。
我在心里默默记下:柏之这边,已经陷进去了。需要的不是催动,而是——给他一个开口的契机。
第二天晚上,陈未豪被室友拽来了店里。
我第一次见到这个传说中的“刺头弟弟”。
说实话,比我想象中好看。高高瘦瘦的,五官深邃,下颌线条锋利,染过的头发已经长出了一截黑色,黄黑参半,有种不羁的少年气。他的耳朵上有三个耳洞,现在只戴了一个黑色的耳钉。
他坐在角落里,一脸生无可恋地看着对面吃得满嘴流油的室友,筷子在手里转来转去,就是不动。
“未豪,你怎么不吃?”室友含糊不清地问。
“不饿。”
“你哥不是说你最喜欢吃红烧肉吗?这家做得可好了。”
陈未豪的表情瞬间变了。
不是愤怒,是一种……我说不清的复杂。像是被人戳中了某个不想让人知道的软肋,又像是听到了某个在心里念了无数遍的名字。
“……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红烧肉?”他的声音压得很低。
“你哥上次来我们宿舍送东西的时候说的啊。他说‘未豪不太会照顾自己,麻烦你们多照应,他喜欢吃红烧肉,食堂二楼的还行,但他嫌太油……’”
“行了。”陈未豪打断室友,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红烧肉放进嘴里。
他嚼了两下,表情忽然变得有些奇怪。
“怎么了?”室友问。
“……没什么。”
但我看到了。他放下筷子的时候,耳根红了。
我端着盘子从旁边经过,假装什么都没看到。
内心——
啊啊啊啊啊!他听到“你哥说”三个字就耳朵红了!!他嘴上不说但记住了柏之做的红烧肉的味道!!这家店的红烧肉和柏之做的味道最像,所以他吃了一口就……
「宿主,心率。」
“我知道,别说话。”
第三天,我制造了第一次“助攻事件”。
我在店里的公告栏上贴了一张招兼职的启事——但其实店里不缺人。我故意把启事写得特别诱人:时薪高、包晚餐、工作时间灵活。
然后我让柏之“不经意”地在未豪面前提了一句:“我们店在招兼职,你有同学想找工作的吗?”
当天晚上,未豪一个人来了店里。
他站在收银台前,表情别扭得像吞了一只活苍蝇。
“那个……你们还招人吗?”
我忍住笑:“招啊。你是柏之的弟弟吧?他想让你来的?”
“不是!”他否认得太快,然后又觉得不对,补了一句,“……我自己想找份兼职。跟谁介绍的没关系。”
“行,那你明天来试工吧。”
他点了点头,转身要走,又停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