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哥,你拿这些干啥?该不会是想。。。。。。。。”
“就在后山挖土,就地取材多简单。”
“等会儿我用镐头先刨开,你用铁锹挖,这样省时省力。”
陈二娃答应下来,想着干上一会儿,再和陈年换工具。
毕竟用镐头刨地,才是最累的活,总不能都让陈年一个人干了。
两人选了个近的地方,将杂草都除掉,便开始挖地。
山中安静,两人闷头干活,除了有些粗重的喘息声后,几乎听不见其他声音。
干了好一会儿,陈二娃气喘吁吁的停下来,用手支着铁锹,想要休息一下。
而陈年却没有停下,细听下来,陈年的喘息声也很重,但是很有节奏,挥着镐头的频率始终如一,像是永远不知道累的机器一样。
这可把陈二娃给看傻眼了,从前的陈年,比起干活,更喜欢读书写字。
为了考上大学,白天出去上工,晚上挑灯夜战,身子熬的有些虚了。
总是顶着两副黑眼圈,可如今,陈年完全变了个人。
“年哥,你不累吗?要不歇会儿吧。”
陈年没有停下,头也不回的回应道。
“我没事,你歇会儿吧。”
陈年擦了下额头上的汗水,慢慢吐出一口长气。
前世的他,一开始也很不喜欢干体力活,直到进了科研所,被逼着在深山中生存,才练就了一身肌肉。
如今这副身体,虽然有些弱,但只要调整好呼吸,用巧劲来干活,也能事半功倍。
多干点活也有好处,没准很快就能练出肌肉了。
不是说女人都喜欢强装的男人吗?也不知道李书瑶喜不喜欢?
这么一想,陈年干活都更有劲了。
陈二娃看他这么卖力,也不好意思偷懒,继续拿着铁锹干了起来。
临近日落,兔子窝终于垒好了。
虽然材料简陋,但是只要晾一晾,便会更加坚固。
样子什么的,其实并不重要。
“年哥,终于成了!”
“是啊,今晚,我就把那窝兔子移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