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走进账房,翻出账卷,找到三张一直没补完的:
——尚药局供方署批文丙寅卷
——兵部营药记录“癫火丸”试药事件
——刑部尸检卷K-27,一页空白验尸书
他一张张翻,一笔笔抄。
每写一页,他就在页尾写上:
【此账应由——某某落款】
【其人至今未回】
【由我代笔,记其罪,不记名】
【若其日后认账,此笔可退】
【若其死不回应——此账,永久写死】
赵五站在他身后,整个人僵住了。
“副郎,你知道你这句话——写死?”
“你不是在杀人。”
“你是把人——从纸上掐死。”
“他活着,他的名字就挂在死人账后头。”
“他活着,他就得看你天天贴他——说他该赔,说他该认,说他签过死人账还敢当官。”
赵毅回头看他一眼,说了句:
“这不是杀人。”
“这是杀‘死人不值钱’这个念头。”
“我不写,他就永远装作‘没签过’。”
“可我写了,他明天就得想一想——是不是该站出来。”
那晚,命律堂外竖起第三面墙。
第一面是账。
第二面是言。
第三面,叫“代笔墙”。
上头只写五个大字:
【你不写,我写】
墙上一张张贴着账页,每张下面都空着一行。
那一行不写死者姓名,只写:
【落款者:至今未现】
有人看完,沉默许久,扭头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