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狼的毛发,猞猁的血腥味应该吸引了几只狼前来。”
“只是……这些脚印怎么这么奇怪?”
如果刚才射杀狼的是村民,那么绝对不可能留下这样的脚印。
村民们都比较穷,穿的鞋子基本上都是自己制作的棉鞋。
几乎每家每户都是如此。
因而留下的脚印,和许成的脚印差不多。
可眼前的这些脚印,有棱有角,分明就是穿着皮靴造成的。
“皮靴可是很贵的,附近村庄怎么可能有村民买得起!”
许成脑袋都要想炸了,可还是想不明白。
他只能继续在附近搜索,希望可以找到其他线索。
不多时,在一处干草丛中捡起了一个子弹壳。
“这子弹壳……”
许成的大脑飞速旋转,在脑海里搜索着与子弹壳有关的相关信息。
“卧槽!这是二八式步枪的子弹壳!”
“不对劲啊,十分有三十分不对劲,村民们怎么可能会有二八式步枪?”
“那可是小鬼子的常用枪!”
“难道有的村民家里还留着小鬼子的步枪?”
当年赶走小鬼子后,有些村民由于当过民兵,缴械过小鬼子的步枪,就会在自己家里留下一两把,还有很多子弹。
甚至有些村民的家里还有手榴弹。
“刚才听到了三声枪响,只找到了一颗子弹壳。”
许成又开始找了起来。
可不论他如何寻找,就是无法找到。
“那两颗应该已经被捡走了。”
“这颗掉在了草丛里,比较隐蔽,没能被找到,也没被捡走。”
“可他为什么要捡走子弹壳,是不想让别人发现他拥有二八式步枪吗?”
正常情况下,村民们上山打猎时,基本上都不会去捡子弹壳。
毕竟已经完全报废,没有任何用处。
只有个别大人会捡回去,送给孩子,给其当玩具。
许成总觉得哪里怪怪的,收起子弹壳,沿着皮靴留下的脚印,开始了跟踪。
然而,还没走出多远。
脚印就消失了。
准确地说,是被人为地处理掉了。
那些狼被他们打死后,也被带走了,就连沿途留下的血迹也被处理得干干净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