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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少年壮志破天狼1(第2页)

二十世纪英国最独特和最有争议的作家戴维·赫伯特·劳伦斯说生命是一程残酷无比的

朝圣之旅,我以前很信服这句话,但现在觉得即便人生路途残酷却也自有它的乐趣。

就像戚继光那样,虽然壮志未酬,但其实,那两年他过的也不赖,身材很好,肥而不腻,虽然成功的苹果还有个时滞,没有砸在他头上,但毕竟也毫不费劲地修炼了以前那个穷苦之家无法给予的东西,那个东西叫——识时务。

学到了这些之后,够了吗?

当然不够。

保持青春的秘诀,是有一颗不安分的心。戚继光并不安分。

《蒙古秘史》记载,成吉思汗说过:“有一天,我的子嗣们放弃了自在的游牧生活,而住进污泥造成的房屋时,那就是蒙古人的末日了”。

而对戚继光而言,放弃他的梦想,比放弃他的生命还要艰难。梁园虽好,不是久恋之家啊。自己的梦想,需要更大的舞台。

那个舞台在哪?他因沉思而沉默。

女人读不懂男人的沉默,就像男人读不懂女人的眼泪!

而王氏明显是另外一种女人,她读懂了戚继光的沉默。她指着京城的方向,去吧,一个人,要是不逼自己一把,根本不知道自己有多优秀。

据说斯巴达弹丸之地,却能够称雄希腊半岛的重要的原因,是因为三百勇士们都很怕老婆。他们的老婆在他们出征之前总是说:“打不赢,就不要回来了!”

所以斯巴达的勇士才特别勇猛,以一个面积只占希腊半岛五十分之一的小小城邦最终成为整个爱琴海岸的王者。

戚继光也很怕他的老婆,王氏在他临走时重复着斯巴达女人的话:不混出个人样来,就不要回来!

那个声音传递着期望,传递着信任,传递着鼓励,传递着爱,这爱,不入红尘,不落人群,是一个伟大女人塑造一个伟大男人的最伟大的爱!

冬天的夜里,窗外大雪纷飞,青山染素,天地无声。一个跋涉者从雪地走过,留下长长的脚印直到天边,来去茫茫,仿佛生命中蜿蜒的叹息。

戚继光,上路了!

扬名帝都

世界越繁华,人就越容易走丢,所以每个人都需要证明自己。戚继光选择证明自己的方式是考“武举”。

嘉靖二十八年(1549)戚继光参加武举乡试,当时考武举和科举一样,也要层层选拔,乡试的主要科目是射箭,先是“马上箭”,35步远的固定靶子,十中三即合格;然后是“步下箭”,80步的靶子,同样十中三即可。

这对射术已经达到养由基、长孙晟级别的戚继光来说无疑是用屠龙刀杀小麻雀,因此随便摆了几个架势便走秀一般过了乡试,山东的考官面面相觑,他们也为家乡有这样的奇男子而自豪骄傲,于是不约而同指了指京城的方向,去吧,那里才有让你施展的空间。

纽约人经常吹嘘自己的城市多么繁华牛逼的时候,通常会说:Youmakeithere,youmakeitanywhere(你在这里做到了,在一切地方就都能做到)那时的北京,地位远超今日的纽约。

嘉靖二十九年(公元1550年),时年22岁的戚继光来到了北京,怀揣着憧憬和梦想,去准备他一生最为重要的考试。

会试不同乡试,不单止考核武将的拳脚功夫,更注重武将的文化素养,这对很多舞刀弄枪成性的练家子肯定头痛不已,但从小到大,戚继光书读了几牛车,这样的考试他在睡梦中已然出现千百遍,所以没有任何试题能够将他赶出考场。

当时大明王朝的最严重的治安问题是“北虏”,也就是蒙古同胞的边境纠纷。

明成祖朱棣是个大牛逼,所以认为自己的子孙理所应当是个小牛逼,于是为了满足自己胖揍蒙古的欲望,便把京城从南京迁到北京,结果一百多年过去了,除了在土木堡明英宗被蒙古人俘虏一次之外,汉蒙两族依然对持,成吉思汗的后裔依然挥舞着马刀,敌我矛盾十分突出。

所以此次考试的题目也是围绕如何驱除北虏平定边疆展开的。这样务实的题目没有半点偷巧的捷径,考的就是对国家的忠诚,对民族的热爱,对时势的关注,对军事的认识。

外面是明媚的阳光。正是初秋九月,北半球最美的时节,每一朵花都在热烈绽放。灵感阿诗玛正向戚继光迅疾飞奔,他心怀家国,腹有雷音,下笔凶狠,他把自己的满腔热情满腹才华都倾注笔下,更是结合在登州几年的见闻感受,把明军的软肋一一指出,并逐一提出对策,并且针对蒙古骑兵的作战特点,写下了排兵布阵防守御敌的计谋对策,这就是在军事史上名传千古的《备俺答策》(蒙古当时分为鞑靼和瓦剌两部,当时鞑靼最为强大,俺答是鞑靼的大汗,是明朝政府最主要的敌人,《备俺答策》就是抵御蒙古的计策)

在交完考卷之后,他没有和其他考生议论,独自一人回到驿站,然后静静地等待,他相信心血浇注的文章会彰显他的价值,他在等待金榜题名的钟声。

结果没等来,他先等到的是俺答大军的马蹄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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