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忠贤其人能说会道,十分讨天启喜爱,这是天启重用魏忠贤的重要原因之一,所以无论傅顿怎么还原当时的场景都不过分。
傅顿唯有默默接受田尔耕的说辞,但他没有放弃,笑了笑,说道:“‘谋逆’一事是傅某唐突了,还请二位多多包涵。只是即便如此,二位还是无法带走他们。”
田尔耕问道:“这又是为何?”
傅顿说道:“只因墨鸾公输鸢二人盗窃了信王最为珍视之物,必须跟我回府接受调查。”
田尔耕问道:“什么最为珍视之物?”
傅顿冷厉地说道:“田大人连皇家的事也要打听吗?”
田尔耕和崔呈秀也不是傻子,这摆明了是在替他们兄弟二人解围,什么最为珍视之物,说穿了还不是想要人墨家和公输家的机关术?打着“查案”的名义光明正大把人接走,这招就算魏忠贤在这儿,恐怕都很难破解。
此时,千叶空吾带着他的那把武士刀翩然而至,他的这身藏青色武士服干净整洁,没有一丝褶皱,他走路的步伐十分稳健,当他停下来的时候,又如泰山般庄严。他腰畔的刀摆动起来的时候有一种特殊的节奏,仿佛它可以替自己的主人感知到危机,很少有人见他拔刀,因为他拔刀的时候就代表着他要杀人,他要杀的都是值得他出刀的人。
千叶空吾说道:“傅指挥使今天带了很多人来这里,是吗?”
傅顿假意环顾了一下四周,他带来的人现在还未现身,他们此刻都待在非常隐蔽的地方,即便如此,千叶空吾凭着高度敏锐的观察力还是轻而易举就说中了。
傅顿拊掌说道:“好厉害的耳力,这位是?”
崔呈秀说道:“这位是来自东瀛的使节,千叶空吾,在他的家乡,他是一名非常出色的武士,他自创了独一无二的千叶剑法,赢得了一代剑豪的美名。”
傅顿饶有兴味地说道:“人倒是没怎么听过,不过剑法听上去好像很厉害的样子。”
崔呈秀说道:“剑豪之名就是用来形容在剑术造诣上最强之人。”
傅顿不屑地说道:“日本国才多大点地方,有那么一两个会使剑的就不错了。”
千叶空吾听了这话没有一丝不悦,他反而笑着说道:“听闻傅指挥使曾经在江湖上也是赫赫有名的侠士,甚至现在提起您的大名,也有很多人对您的剑法赞不绝口,是这样吧?”
傅顿说道:“你问我,我去问谁,我自己总不会跟别人提我自己吧。”
千叶空吾低头说道:“抱歉,我对你们明人的说话习惯还不是很熟悉,抱歉。”
傅顿开门见山地说道:“别道歉了,听你话里的意思,是想要比试一下?”
千叶空吾说道:“是的,正有此意,不如我们以互相切磋的结果来解决这次的纷争如何?”
傅顿说道:“好,既然你都这么说了,我也不好回绝,只是万一你比输了,传回到你的家乡,你岂不颜面扫地了?”
千叶空吾说道:“我若输了,属于技不如人,剑豪之称,本就愧不敢当,随他人争去。阁下若是输了,岂非会令信王很难堪?”
傅顿果决地说道:“我不会输。”
两人均已出剑,拔剑的刹那,溢出的剑气便已将其余人等逼回了客栈。
傅顿说道:“我过去行走江湖时,人送外号小祝融,这把剑叫火牙,它会让你明白什么叫引火烧身。”
千叶空吾说道:“我的武士刀亦是剑,名唤杀天狗,天狗是日本家喻户晓的妖怪,长相非常恐怖,力量强大无比,专捉小孩,好食人心,我小时候特别怕天狗,哪怕习武以后也还是,成年了也还是怕,很多人都笑我胆小,我也觉得自己很胆小,就把自己的刀唤作杀天狗。”
傅顿说道:“说不定我就是你命中的天狗。”
傅顿抢先刺出三招,均被千叶空吾一一闪过,傅顿攻势迅猛,千叶空吾一时陷入被动,只能全心招架,没有余力还击,他们所到之处,路边的木架子车子柱子匾额招牌纷纷被划成一块块一片片地落下,地面上的剑痕刀削斧凿般刻在那里,两人的剑法之高足可见一斑。傅顿的一顿猛攻丝毫没有撼动对方的防线,他的每一招对方似乎都能或而巧妙化解,或而转危为安,时间一长,他的体力消耗得就比对方更快,动作一慢,就容易露出破绽,千叶空吾很快便瞧出了他的破绽,他的武士刀朝着傅顿的破绽挥去,这一刀快准狠,也正是千叶剑法最为精妙的一招。
傅顿的动作是变慢了,可他的警觉性和江湖经验告诉他如何在最短的时间内发现自己的破绽并将之弥补,千叶空吾的一刀过去,傅顿的身子顺势闪开,他的剑忽如而至,这剑从千叶空吾的剑上擦过,只见一丛火焰乍起,火舌堪堪擦着千叶空吾的眼睛过去,千叶空吾急忙后退,拿手一摸,这才发现自己的两撇眉毛居然被烧掉了,他的鼻子此时正好问道一股毛发烧焦的味道。
千叶空吾不解地问道:“这剑是怎么会起火的?”
傅顿说道:“你那把剑是精钢打造,我这把剑同样是精钢打造,不同之处在于,我这把剑的剑格之中藏着一个墨盒,这把剑看上去是把普通的宝剑,实则是墨家机关术的一种,这墨盒被锻剑师改造成了极小的一块置于剑格之中,舍弃了墨盒的很多功用,只留下最关键的一个功用,引火,这就是这把剑叫作火牙的原因。而引火也不是谁都能引,武功不济,剑法平庸之人,连个火星都引不起,只有配得上这把剑的人才能发挥它真正的威力。如果你觉得不公平,我可以换一把普通的剑和你比。”
千叶空吾拒绝道:“不用,说到锻剑,我们东瀛的锻造水平远远在你们中原之上,若是换作普通的剑,绝对抵不过我三刀便会断裂,你手里的这把剑正好合我心意,我们可以痛快地打一场。”
傅顿嗫嚅道:“大言不惭。”
千叶空吾连出五招,招招猛烈,刀刀奇险,傅顿每次的格挡都吃力不少,他的火牙所引出的火,竟也被对方巧妙化解,那火不仅伤害不到他,反而为他所用,火势逆行,转眼间,傅顿的身上已经有了三五处烧伤,看来不单单是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火也是。
千叶空吾得意地说道:“现在我明白了什么叫引火烧身。”
傅顿没有生气,他反而松了口气说道:“听到你这么说,我就放心了,否则我还真担心自己胜之不武呢。”
千叶空吾无法理解傅顿话里的自信从何而来,他持刀继续与对方缠斗,百招之后,他的手心忽的变得滚烫炙热,再看自己的剑,不知何时已变成一块烧红的烙铁,他的手很难再坚持握住那滚烫的剑柄,五招以后,他根本无法再稳住手里的剑,他本以为自己采用持久战可以消耗尽傅顿的体力,可没想到,真正采用持久战得利的反而是对方。可是为什么他的剑却安然无恙,自己的剑却被烧得快融化了?
傅顿见他力竭,便一剑挑走了千叶空吾手里的武士刀,这场切磋到此结束,他没有要了千叶空吾的命,他知道这个人不单纯是外邦使节,他真正的身份是魏忠贤身边的五大护法之一,他没有杀他,是受了张三的请求,今日留他一命,他日他定当以命相报。
见他一副无法理解的表情,傅顿解释道:“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我们的剑虽同是精钢打造,可这把剑在最初完成时,由于引出的火力巨大,所以制作它的人重新取出墨盒进行改造,对其能力做了抑制,这种抑制表现在剑身的温度无法持续上升,间接使它获得了一种优势,就是对手的武器如果不经处理,与我的剑不间断地碰撞摩擦,对手的武器温度就会持续上升,直到融化,而在融化前,对手早已无法再手持自己的武器,就算他对武器的柄端进行处理,比如说包一块布,而这一反常的措施,会使对手很难快速适应自己的武器,从而不停露出破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