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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 闹事(第1页)

第八十二章闹事

粉丝们被他突然出现的气场震慑了一下,但很快又鼓噪起来。

“哟,正主出来了!”

“江河,你这个负心汉,敢做不敢当吗?!”

“你对沐沐做了什么,必须给我们一个交代!”

黄毛把手机屏幕亮到江河面前,上面正是那段被恶意剪辑的“亲密接触”视频,还有各种P得不堪入目的图片。

“看看,看看!这就是证据,你还想抵赖?!”

“我们沐沐那么单纯善良,就被你这种人骗了!”

“今天你要是不给我们沐沐道歉,我们跟你没完!”

几个粉丝喊着,开始推搡,想冲破江河的阻拦。

杨未在一旁气得跳脚:“你们这群脑残粉,那是拍摄,是意外,懂不懂啊!”

“意外?我看是蓄谋已久吧!”

“就是,肯定是这个江河故意设计的,想红想疯了!”

健身房外面也聚集了不少看热闹的人,指指点点。

“哗啦——”

又有几个人挤了进来,手里拿着横幅,上面写着“江河渣男,还沐子清白!”“抵制劣迹教练江河!”

场面彻底失控。

就在这时,门口传来一个清脆冷静的女声。

“请问,你们这是在聚众闹事吗?”

众人闻声望去,只见李诗涵提着运动包,静静地站在门口。

她今天穿着一身浅蓝色的运动服,脸上没什么表情,但手里却拿着手机,屏幕亮着,摄像头正对着这群闹事的粉丝。

“你们刚才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个动作,我都已经录下来了。”

李诗涵的声音不大,却清晰地传到每个人耳朵里。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另外,你们公然散布他人隐私,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已经涉嫌侵犯他人名誉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你们的行为对‘兄弟力量健身’的正常经营和江河先生的个人名誉造成了严重影响,我们会保留追究你们法律责任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赔偿和公开道歉。”

那群刚才还气焰嚣张的粉丝,被李诗涵这一连串清晰流利的法律条文给说懵了。

他们看看李诗涵手里的手机,又看看面色冷峻的江河,再看看旁边怒目而视的杨未,气势顿时矮了半截。

“我们……我们只是替沐沐抱不平!”

“抱不平可以,但不能违法。你们现在的行为,已经严重干扰了健身房的正常营业,并且对江河先生造成了困扰。”

“我……我们……”

几个粉丝互相看了看,刚才那股冲劲儿已经泄了。

聚众闹事,还可能被起诉,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还不快滚!”杨未吼了一声。

那群粉丝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也顾不上横幅了,灰溜溜地作鸟兽散。

一场闹剧总算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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