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受害者,在他们眼里,我是制造麻烦的疯女人,是反社会的爆炸点。
我坐在椅子上,浑身发冷,背后汗湿了衣服。
我没说话。
我知道说什么都没用了。
他们已经下了结论。
大概过了一个多小时,那个叫杜衡的副队长走进来,朝我笑了笑。
“曹小姐。”
“你配合得很好。”
“现在,有人来接你。”
我猛地站起来,椅子“嘎吱”一声响。
“谁?”
“谁来接我?”
他依旧笑着:“放心,是你熟悉的人。”
“你绝对安全。”
我浑身的血液一下子凉透了。
他和那个“你安全了”的开场一模一样。
我往后退了一步,声音颤抖:“不,我不走,我要见我的律师,我要求留在这里……”
“别激动。”他打断我。
“我们是依法处理。”
“来人,把她带出去。”
两个穿便衣的警员走进来,一左一右扣住我的胳膊。
“放开我!!”我开始挣扎。
“你们不能这样!!你们不是警察!你们是帮凶!!”
“我有权利!我有权利!!”
我喊得整层楼都能听见,嗓子撕。裂般地疼。
可没人理我。
我被拖出审讯室,拖上楼梯,一路带到警局后门的停车场。
我还在挣扎,脚在地上死命刮出黑色的划痕。
可下一秒,我看见了那一排排整齐停靠的黑车。
不是警车。
是黑色迈巴赫,宾利,劳斯莱斯,林肯加长,车窗贴膜。
我认得那些车。
我被推向那辆车的时候,后脑勺一阵发麻,腿软得几乎站不稳。
我浑身都在发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