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阁

读书阁>周易浅述 > 卷五02(第5页)

卷五02(第5页)

二之征吉、必俟巳日。三已三就、犹戒征凶。当革之时、必孚以信乎人心、当以合乎天理。乃可言四之改命、为五之虎变也。革岂易言哉。

鼎鼎卦、下巽上离。取其象、亦取其义。取象有二。以全体言之。下植为足、中实为腹、对峙于上为耳、横亘于上为铉。以二体言之。中虚在上、下有足以承之。皆鼎象也。取义则以木从火、烹饪之义。故为鼎。鼎卦次革。按、序卦、革物者莫若鼎、故受之以鼎。水火不可同处、能使相合为用而不相害。易坚为柔、变生为熟、能革物也。鼎所以次革也。全彖以内巽顺而外文明、柔进居尊、得中应刚、可以大亨。而六爻之义则以上出为功。初幸其出否。二幸其远仇。三不知六五之君则为失义。四不知应于初六之小人则为失信。唯五之中实、与上刚柔之节、有吉占焉。盖井与鼎、皆以上出为功故也。此全卦六爻之大畧也。

鼎。元吉、亨。

吉字衍文。

彖曰。鼎、象也。以木巽火、亨饪也。圣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养圣贤。

象、卦画取鼎之象也。亨饪、以二体言鼎之用也。亨饪不过祭祀宾客。

祭之大者莫过于上帝、宾之大者莫过于圣贤。享帝贵诚、用犊而已、故言亨。圣贤备饔飱牢醴之盛、故言大亨。此以卦体释卦名义也。

巽而耳目聪明、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是以元亨。

以卦象言、则内巽而五为鼎耳、离为目。此心顺巽[文澜本“顺巽”作“巽顺”则入乎义理、耳目聪明则审乎事几、有其德矣。以卦综言、则革下卦之离二、上行居五、有其位矣。以卦体言、则五有虚中之君、而二应以刚中之臣、有其辅矣。明良道合、治化大成、宜占为元亨也。柔进上行得中应刚与睽同。而占不同于睽之小事、反同于大有之元亨、其时与德之異也。

象曰。木上有火。鼎。君子以正位凝命。

离为听政之位。巽为命令。天之命、亦命也。恭已以正其位、而凝因[文澜本“因”作“固”其所受于天之命。盖鼎为重器、故有正位凝命之象。

初六。鼎顚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无咎。

初居鼎之下、趾象。上应九四、有顚趾之象。然当卦初、鼎未有实。

旧有否恶之积、因颠而出去之、有利出否之象。六以阴居初不正、有妾之象。趾不宜颠而利以出否、妾得不足贵而以得子。盖因败以为功、因贱以致贵也。故占可无咎。

象曰。鼎顚趾、未悖也。利出否、以从贵也。

顚趾悖矣。可以出否、则未悖。从贵、去鼎中否之可贱、以从珍羞之可贵者也。

九二。鼎有实。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

以刚居中、有实之象。我仇、谓初。阴阳相求而不相得、所谓怨耦曰仇也。二以刚中自守、初虽近而颠趾、不能就之。有我仇有疾、不我能即之象、故吉。

象曰。鼎有实、慎所之也。我仇有疾、终无尤也。

虽有实而不愼所之、则为仇所即而有尤矣。不暱于初、上从六五之正应、所以有吉无尤。

九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亏悔。终吉。

革、变革也。九三以阳居鼎腹之中、本有美实者也。然与五不相应。

五为鼎耳。鼎耳方革、不可举移、故有鼎耳革、其行塞之象。上卦离为雉。

三变为坎为膏。互兌三变则兌口不成。承上卦文明之腴而不见应于五。有雉膏不为人所食之象。又变坎为雨。阴阳和刚雨。三以阳居阳为得其正。

然以正自守而五将求之、如阴阳之和而雨、悔可亏而终得吉矣。

象曰。鼎耳革、失其义也。

仕以行义。三不应五而应上、失君臣之义。

九四。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

九四居上任重、有实之鼎也。而下应初六之阴、大臣信任匪人、败坏国事、倾覆天禄、享上帝养圣贤之用皆废矣。初在下、足象。互兌为毁折、折象。四变为震、震动顚覆、有折足而覆公餗之象。形渥作刑、谓重刑也。周礼所谓不于市而以适甸师氏者也。不胜任而被重刑也。初否未出、颠之、犹可舍旧而求新。四鼎有实、折之、则鼎毁而用废。吉凶所以異也。

象曰。覆公餗、信如何也。

才不胜任、无以自信、亦失君上信任之意矣。

六五。鼎黄耳。金铉。利贞。

五有耳象。黄中色。五居中、有黄耳象。金、刚物。铉、贯耳以举鼎者。五变乾、金铉象。五以柔中下应九二之刚中、有黄耳金铉之象。六五非正、故勉以利贞。盖以柔中之君下用刚中之臣、即彖所谓得中而应乎刚者也。或以铉为上九、则与玉铉重复、且失象意。

象曰。鼎黄耳、中以为实也。

五中虚、以得中为实德。

上九。鼎玉铉。大吉无不利。

举鼎在铉、故上有铉象。以刚居阴、刚而能温。又上变为震为玉。有玉铉之象。玉非可为铉、取象不可拘也。鼎道贵和。至此、则阴阳和而鼎之功成。可举鼎实以成养人之功矣、故其占大吉无不利。时解以言相道之得中者、亦可。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