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阳在内而明、二阴在外而陷、故为水。沟瀆所以行水、水流而不盈。
阳画为水、二阴夹之、故曰沟瀆。阳居中而无阴以蔽之、则见而不隐。阳在阴下得时、则起而不伏。坎、阳陷阴中而包之、故为隐伏。水势曲直方圆唯势之利、因人所导、故为矫輮、弓盖二十八、蔽车之上。轮辐三十六、运车以行。皆矫輮所成也。阳陷阴中、心危虑深、故加忧。心耳皆以虚为体。坎中实、故为病为痛。离火在身为气、坎水在身为血。血运於身、犹水之行於天地间也。得乾中画之阳、故为赤而不大也。坎中画阳故为马为美脊。刚在内而躁、故马亟心上柔、故首下而不昂。下柔、故蹄薄而不厚也。曳亦下之弱者。柔不任重、故在舆马多眚。坤舆行於平地则安。坎多险陷阻碍也。通者水之性、坎维心亨也。月者水之精。盗者隐伏而险。刚在中、故在木为坚多心也。
按荀易又有为宫、为律、为可、为栋、为丛棘、为狐、为蒺藜、为桎梏。
离为火、为日、为电、为中女、为甲胄。为戈兵。其於人也为大腹、为乾卦、为鳖、为蠏、为蠃、为蚌、为龟。其於木也为科上槁。
离者、丽也。火丽木而生、又内暗外明、故为火。日、火之精也。阴丽阳而明、又有火光、故为电。坤再交於乾、故为中女。刚画在外为甲胄。
火锐於上为戈兵。中虚有容为大腹、又得坤之中爻也。火熯燥故为乾卦。
外刚内柔、故为鳖蠏蠃蚌龟。又鳖性静、取中画之柔。蠏性躁、取上下二画之刚。蠃取善丽之象。蚌取中虚之象。龟取文明之象。科上槁、一作科空也。本中空、上必枯槁。一曰科非木。科、巢之附於木上者。科中虚有离象。上槁者、科上之木乾燥、如花鹊巢以木枝结构而成者。二说虽不同、皆於离象可通。按荀易有为牝牛。
艮为山、为径路、为小石、为门阙、为果蓏、为阍寺、为指、为狗、为鼠、为黔喙之属。其於木也为坚多节。
静以止者、山也。径者、路之小。艮为震之反体。高山之上成蹊、非如平地之大涂也。刚在坤土之上、象山顶高处之小石。若坎刚在坤土之中、则平地土中之大石矣。阙者、门之出入处。上画连亘、中二画双峙而虚、似门阙也。果、木实蓏、草实。乾纯刚为木果、艮一刚二柔故为果蓏。震为、草木之始。艮为果蓏、草木之终。果蓏能终又能始、故於果蓏为切。阍、掌王宫之中门之禁、止物之不应入者。寺、掌王之内人及宫女之戒令、止物之不得出者。手以止物、而用以止者在指。又诸物之末、骨之外见者也。鼠黔喙、皆前刚也。黔钳通。山居之兽、齿牙如铁能食生物。
又鸟亦善以喙止物者也。紧多节、亦刚在外也。按荀易有为鼻、为虎、为狐。麻衣易亦以艮为鼻。朱子曰鼻者、面之山。管辂尝言之。
兌为泽、为少女、为巫、为口舌、为毁折、为附决。其於地也为刚卤、为妾、为羊。
泽者水之聚。二阳沉於下、一阴见於上、坎壅成泽也。巫、以言语说神者。兌上折、口象、故为巫、为口舌。金气始杀、条枯实落、故为毁折。
柔附於刚、刚乃决柔、故为附决。阴在上皆有决义。震阳动故躁、兌阴说故附决。躁者有所去、以达其怒。附决者始虽亲、而动不免於去也。阳在下为刚、阴在上为卤。刚卤之地不生物。卤者、水之死气也。坎水绝於下而泽见於上则为卤。卤暂熯而乾、乾而复润、天下之润者莫久焉。然不生物、以气之在外也。少女从娣故为妾。内狠外说故为羊。
按荀易有为常、为辅颊。前章以八卦象八物、此章又推广以尽万物之情。其中有相对取象者。如乾天、坤地之类是也。上文乾为马、此则为良马老马瘠马驳马。良取其德、老取其知、瘠取其骨、驳取其力、皆取其健也。上文坤为牛、此则为子母牛。取其生生有继、兼取其顺也。乾为木果、结於上而圆。坤为大舆、载於下而方。震为决躁、巽为进退、为不果。刚柔之性也。震巽独以其究言刚柔之始也。坎内阳外阴、水与月则内明外暗。离内阴外阳、火与日则内暗外明。坎中实、故於人为加忧为心病为耳痛。离中虚、故於人为大腹。艮为阍寺为指、阳之止也。兌为巫为口舌、阴之说也。有相反取象者。震为大涂、反而艮则为径路。大涂、阳闢乎阴、无险阻也。径路、阳阻而下阴、不能闢也。巽为长为高、反而兌则为毁折。长且高者、阳之上达。毁而折者、阴之上穷也。有相因取象者。
乾为马。震得乾之初之马、故於马为善鸣足作足的颡。震阳下而阴上也。
坎得乾中爻之马、故马美瘠亟心下首薄蹄曳。坎阳中而阴外也。善鸣似乾马之良、美瘠似乾马之瘠。作足、阳下而健。薄蹄者、阴下而弱也。坤为大舆、坎为舆为多眚。坤中虚而力能载、坎中满而下无力也。巽为木、干阳而根阴也。坎中阳、故於木为坚多心。艮上阳、故於木为坚多节。离中虚、故於木为科上槁。震为。乾为木果、艮为果蓏。震之一阳花之敷。
乾之三阳果之结。果蓏则阳上而阴下也。有一卦之中自相因取象者。坎为隐伏、因而为盗。巽为绳直。因而为工。艮为门阙、因而为阍寺。兌为口舌、因而为巫。有不言而互见者。乾为君以见坤之为臣。乾为圜以见坤之为方。吝啬者、阴之翕也、以见阴之闢。均者、地之平也、以见天之高。
为文者、物生於地离而可见也、知其始於天者不可见矣。为柄者、有形之可执也、乾之气不可执矣。离为乾卦、以见坎之为湿。坎为血卦、以见离之为气。巽为臭、以见震之为声。巽离兌三女、震为长子而坎艮不言者。
尊嫡也、於阳之长者尊之也。兌少女为妾而巽离不言者。少女从墒为娣、於阴之少者卑之也。乾为马、震坎得乾之阳皆言马而艮独不言者。艮、止也、止之性非马也。其大畧如此、他可触类而通。至於卦象之中有与卦爻相符者、如乾天坤地之类是也。有不与卦爻相符者、如乾坤称龙而不必在震、坤屯称马而不必在乾之类是也。有见於卦爻而此不载者、如渐之鸿中孚之豚鱼之类是也。有见於此而卦爻无之者、如为釜为布为蠃为蚌之类是也。若夫大琴谓之离、小罍谓之坎。此见於他书、而易与说卦又可以类推也。至若自坤而降、或曰其於地、其於人、其於马、於舆、於稼、於木、唯乾不言者、盖物不足以尽卦、则正言为天为地之类。卦不足以尽物、则言其於人、其於马之类。至乾之为物无不周遍、万物不足以尽之、故无所言焉。要之天地之物、大而天地山川、微而草木禽虫、君臣父子之伦、毛发爪甲之细、无一不备於卦。即无一不本於太极、无一不在於吾心。知此可与言八卦之象矣。
右第十一章以上说卦传十一章备言卦象卦位。疑古者若八索之书、所载有此。夫子因笔削之、以为传也。
序卦传
按、序卦、韩康伯谓非圣人之蕴、沙随程氏谓非圣人之书、朱子辨其不然。谓此中事事夹杂、无所不有。虽非圣人之精、不可谓非圣人之蕴也。
今从程传、分析其辞、见於六十四卦之首。则在此注释可畧、附诸儒别论於后。
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盈天地之间者唯万物、故受之以屯。屯者、盈也。屯者、物之始生也。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者、蒙也、物之穉也。物穉不可不养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饮食之道也。饮食必有讼、故受之以讼。讼必有众起、故受之以师。师者、众也。众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比者、比也。比必有所畜、故受之以小畜。物畜然后有礼、故受之以履。履而泰、然后安、故受之以泰。泰者、通也。物不可以终通、故受之以否。物不可以终否、故受之以同人。与人同者、物必归焉、故受之以大有。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谦。有大而能谦必豫、故受之以豫。
豫必有随、故受之以随。以喜随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蛊。蛊者、事也。
有事而后可大、故受之以临。临者、大也。物大然后可观、故受之以观。
可观而后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嗑者、合也。物不可以苟合而已、故受之以贲。贲者、饰也。致饰然后亨则尽矣、故受之以剥。剥者、剥也。物不可以终尽、剥穷上反下、故受之以复。复则不妄矣、故受之以无妄。有无妄然后可畜、故受之以大畜。物畜然后可养、故受之以颐。颐者、养也。
不养则不可动、故受之以大过。物不可以终过、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
陷必有所丽、故受之以离。离者、丽也。
序卦之意。有以相因为序、乾坤屯蒙是也。有以相反为序、泰否剥复是也。天地间不出相因相反二者。始则相因、极必相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