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那黑毛怪钻地三尺,也躲不过这双“电子眼”!
这念头一冒出来,他心里就定了。
周末不休息,直接上山,非把这祸害收拾了,为民除害!
科长好像看穿了他心思,皱着眉说:
“小胜啊,我知道你以前是猎户出身,但这次别逞能。山里那玩意儿,不是你以前打过的野猪兔子。”
“千万别进山!听见没?”
这话一出,屋里炸了锅:
“啥?小胜以前是猎人?难怪身手那么利索!”
李胜摆摆手,笑得轻松:“知道了,领导。”
很快,周末到了。
他把背包翻了个底朝天——急救包、麻绳、猎刀、枪支,一样没落下。
摸到角落那支SKS半自动步枪,他心头一热:这枪从特务手里缴的,还没开过荤,这次正好用上。
他往包里塞了一堆吃的:猪肉罐头、蒸包子、玉米面窝头、野兔肉干,还有几块腌得发亮的鹿肉腿。
吃得饱,才有劲追猎物。
有这雷达在,一天之内,铁定能锁定那畜生。
他决定带猎犬“大狼”同行。
那黑熊鼻子灵得离谱,半里地外的人味儿它都能闻出来。
更可怕的是——它把人当肉吃。
饿急了,连孩子都不放过。
书上说,这玩意儿站直了快两米五,体重四百斤往上,一身厚毛像棉被裹着,脑袋跟狗似的,嘴长牙大,咬合力能把骨头嚼成渣。
跑起来时速56公里,比奥运冠军冲刺还猛,连摩托车都追不上!
李胜咽了口唾沫。
这哪是熊?分明是移动的肉山炮!
他翻了下通报,上面画了图:通体乌黑,鬃毛倒竖,眼珠子泛着幽绿光,看一眼都发毛。
他心里咯噔一下。
天刚亮,他跟妈打了个招呼:
“妈,今天跟战友上山打点野味,晌午可能回不来。”
“要真太晚,就在战友家凑合一顿,不回家吃了。”
“您早点睡,我明儿直接去单位,不用等我。”
找不到?那就多熬一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