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夫子既没,圣人之道不明,盖有杨、墨者,始侵而乱之,其时天下咸化而从焉;孟子辞而辟之,则既廓如也;今其书尚有存者,其道可推而知不可乎?其所守者何事?其不合于道者几何?孟子之所以辞而辟之者何说?今之学者有学于彼者乎?有近于彼者乎?其已无传乎?其无乃化而不自知乎?其无传也,则善矣;如其尚在,将何以救之乎?诸生学圣人之道,必有能言是者,其无所为让。
其五
问:所贵乎道者,不以其便于人而得于己乎?当周之衰,管夷吾以其君霸,九合诸侯,一匡天下,戎狄以微,京师以尊,四海之内无不受其赐者。天下诸侯奔走其政令之不暇,而谁与为敌!此岂非便于人而得于己乎?秦用商君之法,人以富,国以强,诸侯不敢抗,及七君而天下为秦。使天下为秦者,商君也。而后代之称道者,咸羞言管、商氏,何哉?庸非求其名而不责其实欤?愿与诸生论之,无惑于旧说。
其六
问:夫子之言“盍各言尔志”,又曰“居则曰:不吾知也。如或知尔,则何以哉?”今之举者,不本于乡,不序于庠,一朝而群至乎有司;有司之不之知也宜矣。今将自州县始,请各诵所怀,聊以观诸生之志。死者可作,其谁与归?事其大夫之贤者?友其士之仁者?敢问诸生之所事而友者为谁乎?所谓贤而仁者,其事如何哉?言及之而不言,亦君子之所不为也。
其七
问:春秋之时,百有余国,皆有大夫士,详于传者,无国无贤人焉,其余皆足以充其位,不闻有无其人而阙其官者;春秋之后,其书尤详,以至于吴、蜀、魏,下及晋氏之乱,国分如锱铢,读其书,亦皆有人焉。今天下九州四海,其为土地大矣;国家之举士,内有明经、进士,外有方维大臣之荐,其余以门地勋力进者又有倍于是,其为门户多矣;而自御史台、尚书省以至于中书门下省咸不足其官,岂今之人不及于古之人邪?何求而不得也?夫子之言曰:“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诚得忠信如圣人者,而委之以大臣宰相之事,有不可乎?况于百执事之微者哉!古之十室必有任宰相大臣者,今之天下而不足士、大夫于朝,其亦有说乎?
其八
问:夫子曰:“洁净精微,《易》教也。”今习其书,不识四者之所谓,盍举其义而陈其数焉?
其九
问:《易》之说曰:“乾,健也。”今考《乾》之爻在初者曰“潜龙勿用”,在三者曰“夕惕若厉无咎”,在四者亦曰“无咎”,在上曰“有悔”。卦六位:一“勿用”,二“苟得无咎有一悔”,安在其为健乎?又曰:“乾以易知,坤以简能。”《乾》之四位既不为易矣,《坤》之爻又曰“龙战于野”,战之于事,其足为简乎?《易》六经也。学者之所宜用心,愿施其词陈其义焉。
其十
问:人之仰而生者谷帛,谷帛丰,无饥寒之患,然后可以行之于仁义之途,措之于安平之地;此愚智所同识也。今天下谷愈多而帛愈贱人愈困者何也?耕者不多而谷有余,蚕者不多而帛有余;有余宜足,而反不足:此其故又何也?将以救之,其说如何?
其十一
问:夫子言“尧舜垂衣裳而天下理”,又曰“无为而理者,其舜也欤”。《书》之说尧曰“亲九族”,又曰“平章百姓”,又曰“协和万邦”,又曰“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又曰洪水“怀山襄陵,下人其咨”;夫亲九族、平百姓、和万邦,则天道。授人时、愁水祸,非无事也;而其言曰“垂衣裳而天下理”者何也?于舜则曰“慎五典”,又曰“叙百揆”,又曰“宾四门”,又曰“齐七政”,又曰“类上帝,禋六宗,望山川,遍群神”,又曰“协时月正日,同律度量衡,五载一巡狩”,又曰“分十二州,封山浚川,恤五刑,典三礼,彰施五色,出纳五言”;呜呼其何勤且烦如是!而其言曰“无为而理”者何也?将亦有深辞隐义不可晓邪?抑其年代已远失其传邪?二三子其辨焉!
其十二
问:古之学者必有师,所以通其业,成就其道德者也。由汉氏已来,师道日微,然犹时有授经传业者;及于今,则无闻矣。德行若颜回,言语若子贡,政事若子路,文学若子游,犹且有师;非独如此,虽孔子亦有师,问礼于老聃,问乐于苌弘是也。今之人不及孔子颜回远矣,而且无师;然其不闻有业不通而道德不成者,何也?
其十三
问:食粟、衣帛、服行仁义以俟死者,二帝三王之所守,圣人未之有改焉者也。今之说者,有神仙不死之道,不食粟,不衣帛,薄仁义以为不足为,是诚何道邪?圣人之于人,犹父母之于子。有其道而不以教之,不仁;其道虽有而未之知,不智:仁与智且不能,又乌足为圣人乎?不然,则说神仙者妄矣!
争臣论
或问谏议大夫阳城于愈:可以为有道之士乎哉?学广而闻多,不求闻于人也;行古人之道,居于晋之鄙,晋之鄙人薰其德而善良者几千人;大臣闻而荐之,天子以为谏议大夫,人皆以为华,阳子不色喜;居于位五年矣,视其德如在野:彼岂以富贵移易其心哉?愈应之曰:是《易》所谓“恒其德贞而夫子凶”者也,恶得为有道之士乎哉?在《易·蛊》之上九云:“不事王侯,高尚其事”;《蹇》之六二则曰:“王臣蹇蹇,匪躬之故”:夫不以所居之时不一,而所蹈之德不同也?若《蛊》之上九,居无用之地,而致匪躬之节;以《蹇》之六二,在王臣之位,而高不事之心:则冒进之患生,旷官之刺兴,志不可则,而尤不终无也。今阳子在位不为不久矣,闻天下之得失不为不熟矣,天子待之不为不加矣;而未尝一言及于政。视政之得失,若越人视秦人之肥瘠,忽焉不加喜戚于其心。问其官,则曰谏议也;问其禄,则曰下大夫之秩也;问其政,则曰我不知也:有道之士,固如是乎哉?且吾闻之,有官守者,不得其职则去;有言责者,不得其言则去;今阳子以为得其言,言乎哉?得其言而不言,与不得其言而不去,无一可者也。阳子将为禄仕乎?古之人有云:仕不为贫,而有时乎为贫,谓禄仕者也;宜乎辞尊而居卑,辞富而居贫,若抱关击柝者可也。盖孔子尝为委吏矣,尝为乘田矣,亦不敢旷其职:必曰“会计当而已矣”,必曰“牛羊遂而已矣”。若阳子之秩禄不为卑且贫,章章明矣,而如此,其可乎哉?
或曰:否,非若此也。夫阳子恶讪上者,恶为人臣招其君之过而以为名者;故虽谏且议,使人不得而知焉。《书》曰“尔有嘉谟嘉猷,则入告尔后于内,尔乃顺之于外”,曰“斯谟斯猷,惟我后之德”。夫阳子之用心,亦若此者!愈应之曰:若阳子之用心如此,滋所谓惑者矣!入则谏其君,出不使人知者,大臣宰相者之事,非阳子之所宜行也。夫阳子本以布衣隐于蓬蒿之下,主上嘉其行谊,擢在此位,官以谏为名,诚宜有以奉其职,使四方后代知朝廷有直言骨鲠之臣,天子有不僭赏从谏如流之美;庶岩穴之士闻而慕之,束带结发,愿进于阙下,而伸其辞说,致吾君于尧舜,熙鸿号于无穷也。若《书》所谓,则大臣宰相之事,非阳子之所宜行也。且阳子之心将使君人者恶闻其过乎?是启之也!
或曰:阳子之不求闻而人闻之,不求用而君用之,不得已而起,守其道而不变,何子过之深也?愈曰:自古圣人贤士皆非有求于闻用也,闵其时之不平,人之不义,得其道,不敢独善其身,而必以兼济天下也,孜孜矻矻,死而后已。故禹过家门不入,孔席不暇暖,而墨突不得黔:彼二圣一贤者,岂不知自安佚之为乐哉?诚畏天命而悲人穷也。夫天授人以贤圣才能,岂使自有余而已?诚欲以补其不足者也。耳目之于身也,耳司闻而目司见,听其是非,视其险易,然后身得安焉。圣贤者,时人之耳目也;时人者,圣贤之身也。且阳子之不贤,则将役于贤,以奉其上矣;若果贤,则固畏天命而闵人穷也:恶得以自暇逸乎哉?
或曰:吾闻君子不欲加诸人,而恶讦以为直者。若吾子之论,直则直矣,无乃伤于德而费于辞乎?好尽言以招人过,国武子之所以见杀于齐也。吾子其亦闻乎!愈曰:君子居其位,则思死其官;未得位,则思修其辞以明其道:我将以明道也,非以为直而加人也。且国武子不能得善人而好尽言于乱国,是以见杀。《传》曰:“惟善人,能受尽言。”谓其闻而能改之也。子告我曰:阳子可以为有道之士也;今虽不能及己,阳子将不得为善人乎哉?
改葬服议
经曰:“改葬缌。”《春秋穀梁传》亦曰:“改葬之礼缌,举下缅也。”此皆谓子之于父母,其他则皆无服。何以识其必然?经次五等之服,小功之下然后著改葬之制,更无轻重之差;以此知惟记其最亲者,其他无服则不记也。若主人当服斩衰,其余亲各服其服,则经亦言之,不当惟云“缌”也。《传》称“举下缅者”,“缅”犹“远”也;“下”谓服之最轻者也:以其远,故其服轻也。江熙曰:“礼,天子诸侯易服而葬,以为交于神明者不可以纯凶,况其缅者乎?是故改葬之礼,其服惟轻。”以此而言,则亦明矣。
卫司徒文子改葬其叔父,问服于子思,子思曰:“礼,父母改葬缌,既葬而除之,不忍无服送至亲也;非父母无服,无服则吊服而加麻。”此又其著者也。文子又曰:“丧服既除,然后乃葬,则其服何服?”子思曰:“三年之丧未葬,服不变,除何有焉?”
然则改葬与未葬者有异矣。古者诸侯五月而葬,大夫三月而葬,士逾月;无故,未有过时而不葬者也。“过时而不葬,谓之不能葬”,《春秋》讥之。若有故而未葬,虽出三年,子之服不变,此孝子之所以著其情,先王之所以必其时之道也。虽有其文,未有著其人者,以是知其至少也。改葬者,为山崩水涌毁其墓,及葬而礼不备者。若文王之葬王季,以水啮其墓;鲁隐公之葬惠公,以有宋师,太子少,葬故有阙之类是也。丧事有进而无退。有易以轻服,无加以重服,殡于堂,则谓之殡;瘗于野,则谓之葬。近代已来,事与古异,或游或仕在千里之外,或子幼妻稚而不能自还,甚者拘以阴阳畏忌,遂葬于其土;及其反葬也,远者或至数十年,近者亦出三年,其吉服而从于事也久矣,又安可取未葬不变服之例而反为之重服欤?在丧当葬,犹宜易以轻服,况既远而反纯凶以葬乎?若果重服,是所谓未可除而除,不当重而更重也。或曰:丧与其易也宁戚,虽重服不亦可乎?曰:不然,易之与戚,则易固不如戚矣;虽然,未若合礼之为懿也。俭之与奢,则俭固愈于奢矣;虽然,未若合礼之为懿也。过犹不及,其此类之谓乎?
省试学生代斋郎议
斋郎职奉宗庙社稷之小事,盖士之贱者也。执豆笾,骏奔走,以役于其官之长;不以德进,不以言扬,盖取其人力以备其事而已矣。奉宗庙社稷之小事,执豆笾、骏奔走,亦不可以不敬也;于是选大夫士之子弟未爵命者以塞员填阙,而教之行事。其勤虽小,其使之不可以不报也,必书其岁;岁既久矣,于是乎命之以官而授之以事,其亦微矣哉。学生或以通经举,或以能文称,其微者,至于习法律、知字书,皆有以赞于教化,可以使令于上者也。自非天姿茂异,旷日经久,以所进业发闻于乡间,称道于朋友,荐于州府,而升之司业,则不可得而齿乎国学矣。然则奉宗庙社稷之小事,任力之小者也;赞于教化,可以使令于上者,德艺之大者也:其亦不可移易明矣。
今议者谓学生之无所事,谓斋郎之幸而进,不本其意;因谓可以代任其事而罢之,盖亦不得其理矣。今夫斋郎之所事者力也,学生之所事者德与艺也;以德艺举之,而以力役之,是使君子而服小人之事,且非国家崇儒劝学诱人为善之道也。此一说不可者也。
抑又有大不可者焉。宗庙社稷之事虽小,不可以不专;敬之至也,古之道也。今若以学生兼其事,及其岁时日月,然后授其宗彝罍洗,其周旋必不合度,其进退必不得宜,其思虑必不固,其容貌必不庄;此其无他,其事不习,而其志不专故也;非近于不敬者欤?又有大不可者,其是之谓欤!若知此不可,将令学生恒掌其事,而隳坏其本业,则是学生之教加少,学生之道益贬;而斋郎之实犹在,斋郎之名苟无也。大凡制度之改,政令之变,利于其旧不什,则不可为已,又况不如其旧哉?
考之于古则非训;稽之于今则非利;寻其名而求其实,则失其宜:故曰,议罢斋郎而以学生荐享,亦不得其理矣。
禘祫议
右今月十六日敕旨,宜令百僚议,限五日内闻奏者,将仕郎守国子监四门博士臣韩愈谨献议曰:
伏以陛下追孝祖宗,肃敬祀事,凡在拟议,不敢自专,聿求厥中,延访群下;然而礼文繁漫,所执各殊,自建中之初,迄至今岁,屡经禘祫,未合适从。臣生遭圣明,涵泳恩泽,虽贱不及议,而志切效忠。今辄先举众议之非,然后申明其说。
一曰“献懿庙主,宜永藏之夹室”。臣以为不可。夫祫者,合也。毁庙之主,皆当合食于太祖,献懿二祖,即毁庙主也。今虽藏于夹室,至禘祫之时,岂得不食于太庙乎?名曰“合祭”,而二祖不得祭焉,不可谓之合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