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刑警表示不解,我也一脸茫然。
“喂喂,你们的思路是怎么回事?凶手要知道你们这样,还搞这么复杂做什么呢!?”
我终究是忍不下去了,我说道:“陈老师,你别再阴阳怪气地说话了,究竟是什么意思,你说清楚吧!”
陈老师从草丛边走回来,淡定地说:“还是回到刚才那个问题,凶手为何要捅了死者一刀后,再将其溺死?”
不就是为了掩盖凶杀吗?我心里是这一句话,但显然这在陈老师的“思路”里是不对的。
“很简单,忽略过程和手段,凶手的目的就是为了‘溺死’这一结果而已!”
高刑警无奈地摇摇头,道:“老陈,你就别打哑谜了,我实在是搞不懂!为了溺死?这对他有什么好处,太麻烦了吧,一刀了结不就好了?”
感觉马上又要回到“掩盖尸体”这个论点上,陈老师及时说道:“凶手是为了制造‘可疑现象’,一般来说,溺死者会被视作事故处理,待排除他杀因素后,再进行处理。而这案子直接到了你们刑警大队,理由很简单,这不是单纯的溺死,因为死者腹部中刀了。”
绕来绕去的我都快晕了,结果高刑警倒是跟上思路了。
“等会儿,老陈你的意思是。。。。。。这孙子是故意的?”
“没错。”
“可是,只要经过法医鉴定,事故死亡还是被强行溺毙,这是很容易判断的啊!”
“所以他推了你们一把,腹部的伤口,正是让任何见到尸体的人都能作出直接的判断,这便让你这位刑警队长立刻接手了此案。”
高刑警舔了舔嘴唇,骂道:“这tm是在挑衅么?”
“有这种可能。”
“陈老师,那些针孔到底意味着什么,和那个女孩有什么关联吗?”
“谁知道呢。”陈老师耸耸肩。
高刑警:“可但愿别扯上什么关联,否则。。。。。。”
法医报告还没有出,必须得等结果出了以后,才能确定之前的种种猜测。陈老师还说,或许顺序是错误的,也有可能凶手先强行溺死孩子,然后迅速拿刀捅伤死者的腹部,如果是这种情况,或许就能解释死者竟然还能有力气扯断草。
接下来,暂时是警察的工作了,查明受害人身份,走访附近的农户等等。
回去的路上,我问陈老师:“是什么样残忍的人,会对无辜的孩子下手?”
“这我不知道,但那个凶手,要么是力气很大的人,要么是力气很小的人。”
这几乎自相矛盾的话,令我非常不解,但是陈老师很快补充道:
“力气大到几乎没在受害人肩部或颈部留下痕迹,就将孩子淹死在水中,又或者力气小到不得不先让孩子流血,才敢有自信溺死孩子,还让其挣扎时折断了草。。。。。。”
陈老师这话相当有意思,似乎走向两个极端。
下午7点,我们又回到了医院,正式拜访另一个“极端”——那个神志不清的女孩。
她怒睁着双眼,拒绝进食,医生和护士都束手无策,两位警察自然也没有办法。女孩一边瞪着来访的我们,一边嘴里默念着——
“杀了。。。。。。”
“杀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