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衍义〕此即后世所谓恶阻病也。先因脾胃虚弱。津液留滞。蓄为痰饮。至妊二月之后。胚化成胎。浊气上冲。中焦不胜其逆。痰饮遂涌。呕吐而已。中寒乃起。故用干姜止寒。人参补虚。半夏生姜治痰散逆也。
妊娠小便难。饮食如故。当归贝母苦参丸主之。
x当归贝母苦参丸方x当归贝母苦参(各四两)上三味。末之。炼蜜丸。如小豆大。饮服三丸。加至十丸。
〔衍义〕小便难者。**热郁。气结成燥。病在下焦。不在中焦。所以饮食如故。用当归和血润燥。本草贝母治热淋。以仲景陷胸汤观之。乃治肺金燥郁之剂肺是肾水之母。水之燥郁。由母气不化也。贝母非治热。郁解则热散。非淡渗利水也。
其结通则水行。苦参长于治热。利窍逐水。佐贝母入行**以除热结也。
妊娠有水气。身重。小便不利。洒淅恶寒。起即头眩。葵子茯苓散主之。
x葵子茯苓散方x葵子(一斤)茯苓(三两)上二味。杵为散。饮服方寸匕。日三服。小便利则愈。
妇人妊娠。宜常服。当归散主之。
x当归散方x当归黄芩芍药芎(各一斤)白术(半斤)上五味。杵为散。酒饮服方寸匕。日再服。妊娠常服。即易产。胎无苦疾。产后百病悉主之。
〔衍义〕内经阴搏阳别。谓之有子。尺脉搏击者。由子宫之气血相搏。而形于脉也。
精留血裹。阴阳纽合也。动搏则变化。而变化生于动。若静而不动。则不生不化。
是以妊娠之血不可以静。静则凝。凝则泣。泣则亏少而虚。皆不得与化胎之火相合。要其胎孕生化。必脉动搏。故调之者。先和阴阳。利其气血。常服养胎之药。
非惟安胎易产。且免产后诸病。芎、归、芍药之安胎补血。白术之用有三。一者益胃。致安气以养胎。二者胎系于肾。肾恶燥。能燥湿而生津。三者皆致中焦所化之新血。去腰脐间之陈瘀。至若胎外之血。因寒湿滞者。皆解之。黄芩减壮火而反于少火。则可以生气。与脾土湿热来伤。及开血之瘀闭。故为常服之剂。然当以脉之迟数虚弱加减之。有病可服。否则不必也。药者。但宜攻邪扶正。不比米谷。性味偏而不正。不可久服。内经曰。味之所入。各归所喜攻。气增而久。夭之由也。
妊娠养胎。白术散主之。
x白术散方x白术芎蜀椒(三分出汗)牡蛎(四分)上四味。杵为散。酒服一钱匕。日三服。夜一服。但苦痛。加芍药。心下痛。倍加川芎。
心烦吐痛。不能饮食。加细辛一两。半夏大者二十枚。服之后。更以醋浆水服之。
若呕。以醋浆水服之。复不解者。小麦汁服之。已后渴者。大麦粥服之。病虽愈。服之勿置。
〔衍义〕四味。本草皆谓能去血而养胎。何也。盖血聚而后成胎。少遇邪则所聚之血。时宿而不运。反类瘀恶。必生新开陈。然后胎可养也。养胎不惟在血。而胎系于肾。养之又在于胃。所以补其肾。调其胃。补肾、固其精也。调胃和其中也。用术调胃。蜀椒开痹。痹开则阳精至。牡蛎治崩。崩止则阴精固。川芎下入血海。运动胎气。破旧生新。或阴血不利。肝木为害。在内抑屈而痛者。泻以芍药之酸通其阴。设冲逆而痛者。则欲以芎之辛温。宣通其阳。或挟瘀恶之气。上逆于胃而患吐。烦不能食者。用细辛温中。去痰下气。半夏治心下急痛。和胃进食。止吐逆。
若呕而不止者。由肝木不务德。舍己而忘。用小麦饮。养其本气以安之。又且平胃下气止烦。一举两得。大麦主消渴益气调中。故中气不足而渴者用之。
妇人伤胎。怀身腹满。不得小便。从腰以下重。如有水气状。怀身七月。太阴当养不养。此心气实。当刺泻劳宫及关元。小便微利则愈。
〔衍义〕内经诸腹胀大。皆属于热。诸湿肿满。皆属于脾。三焦病者。腹满不得便。溢则为水。心、上焦也。而不下行于肾。肾下焦也。不得上和于心。脾、中焦也。心之热独炎于上。肾不得和。则太阴上下不交。谷气无所输。不得养其胎而成闭塞。上闭不通。则湿热并而为腹满。下关不利。则腰以下如水状。刺劳宫。心气行矣。刺关元。肾气化矣。手足少阴交。则小便利矣。便利。则中焦之满。下焦之重。皆愈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