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厌压。并与厣同。唐韵。厣于琰反。腹下厣。
其肉不得合鸡鸭子食之。(外台。引肘后。赵其上。有又字。)〔程〕鳖肉令人患水。鸡子令人动风。鸭子令人气短。不可合食。
龟鳖肉。不可合苋菜食之。(外台。引肘后。)〔程〕龟鳖肉。皆反苋菜。食之成鳖瘕。
陶弘景云。昔有人。锉鳖。以赤苋同包。置湿地。经旬皆成生鳖。
虾无须。及腹中通黑。煮之反白者。不可食之。(外台。引肘后。)〔程〕无须。失虾之形。腹黑。必虾之毒。色白反虾之色。物既反常。必不可食。
食脍。饮乳酪。令人腹中生虫为瘕。
〔程〕。乃生鱼所作。非胃弱所宜。乳酪之性。粘滞。合而食之。则停留于胃。为瘕为虫也。
食之。在心胸间不化。吐复不出。速下除之。久成病。治之方。
橘皮(一两)朴硝(二两)大黄(二两○肘后千金用三两)上三味。以水一大升。煮至小升。顿服即消。(案据千金。大升。当二升。小升。当一升。)〔程〕橘皮。能解鱼毒。硝黄。能下瘕。
千金。治食鱼。及生肉。在胸膈中不化。吐之不出。便成瘕。方。
浓朴(三两)大黄(二两)上二味。咀。以酒二升。煮取一升。尽服立消。人强者。倍大黄。用酒三升。煮取二升。再服之。
又治食鱼不消方。
大黄(三两切)朴硝(二两)上二味。以酒二升。煮取一升。顿服之。注云。仲景方。有橘皮一两。
肘后。食猪肉。遇冷不消。必成虫。下之方。
大黄。朴硝。各一两。芒硝亦佳。煮取一升。尽服之。若不消。并皮研杏子。汤三升和。三服。吐出。神验。
食多不消。结为病。治之方。(外台。引肘后。作疗食过多。冷不消。不疗必成虫瘕。)马鞭草上一味。捣汁饮之。○或以姜叶汁。饮之一升。亦消。○又可服吐药吐之。(外台。引肘后。作马鞭草。捣绞取汁。饮一升。即消去。亦宜服诸吐药吐之。千金同。云生姜亦良。)〔程〕马鞭草。味苦寒。下瘕破血。姜叶。亦能解鱼毒。
食鱼后。食毒。两种烦乱。治之方。(千金注。引肘后云。治食鱼中毒。面肿烦乱者。今本。面肿以下无。)橘皮浓煎汁。服之。即解。(千金云。煮橘皮。停极冷冻饮料。立验。)〔程〕神农经曰。橘皮。主胸中瘕热逆气。通神明。鱼毒食毒。俱可解。
食鱼。中毒方。(徐沈无字。非。)芦根煮汁服之。即解。(肘后云。食鲈鱼肝。及鱼。中毒。锉芦根。煮汁饮一二升。良。)〔鉴〕。即河豚鱼。味美。其腹。呼为西施乳。头无鳃。身无鳞。其肝毒血杀人。脂令舌麻。
子令腹胀。眼令目花。惟芦根汁能解之。
〔程〕河豚。畏芦根。故其汁可解其毒。
巢源云。此鱼肝。及腹内子。有大毒。不可食。食之往往致死。
蟹目相向。足斑。目赤者。不可食之。(外台。引肘后。)〔程〕蟹骨眼而相背。相向者其蟹异。足斑目赤者。其蟹毒。故不可食。
食蟹。中毒治之方。
紫苏煮汁。饮之三升。○紫苏子。捣汁饮之。亦良。(徐沈。脱子字。)外台。引肘后。疗食蟹。及诸肴膳中毒方。浓煮香苏。
饮汁一升解。本仲景方。证类本草。引金匮方。三升下云。以子汁饮之。亦治凡蟹未经霜多毒。
又方冬瓜汁。饮二升。食冬瓜。亦可。
〔程〕紫苏。冬瓜。并解鱼蟹毒。
傅肱蟹谱云。不可与柿子同食。发霍乱。孟诜云。大黄紫苏冬瓜汁。解之即瘥。
凡蟹。未遇霜多毒。其熟者乃可食之。(外台。引肘后。者。作煮。)〔程〕未遇霜者。霜降节前也。节前食水莨菪。故有毒。
霜降节后。食稻将蛰。则熟而味美。乃可食也。莨菪。生水滨。有大毒。
巢源云。此蟹食水莨。水莨有大毒。故蟹亦有毒。则闷乱欲死。若经霜以后。遇毒。即不能害人。未被霜蟹。煮食之。则多有中毒令人闷乱。精神不安。肘后云。是水莨所为。蟛蜞亦有毒。蔡谟食之几死。本草云。未被霜。甚有毒。食水莨菪所致。人中之多死。霜后将蛰。故味美。乃可食之。
案熟字。外台巢源为熟煮之义。然蟹非可生食物。则其不熟煮者。人亦不食。因疑熟。或者蛰之讹。
蜘蛛。落食中。有毒勿食之。
〔程〕蜘蛛有毒。落食中。或有尿。有丝。粘食上。故不可食。
凡蜂蝇虫蚁等。多集食上。食之致。
〔程〕蜂蝇虫蚁。禀湿热而有毒。集食上而人食之。湿热之毒。传于肌肉。致生疮。
案巢源。有蜂蝇蚁。皆由饮食内有蜂蝇等。因误食之。毒入于五脏。流出经络。变生诸。证证各异。今不繁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