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章告杨约翰:中国决不允偿款。
八月十三日(一○、一)
法提督孤拔攻陷基隆炮台,刘铭传退淡水(台北)。
八月十四日(一○、二)
孤拔炮击沪尾。
八月十六日(一○、四)
命岑毓英、潘鼎新进攻北宁、太原,以牵制台湾法军。
八月二十日(一○、八)
法军在沪尾登陆,为提督孙开华、章高元等所败,退回舰上。
八月二十二日(一○、一○)
命杨岳斌帮办左宗棠军务,设计渡台。
九月初二日(一○、二○)
命妥速筹办台湾至福建海线及台北至基隆电线,并命台绅林维源等捐饷(从刘铭传奏)。
九月初四日(一○、二二)
加赏刘永福军饷银五万两。
九月初五日(一○、二三)
法水师封锁台湾西岸各海口。
九月初六日(一○、二四)
命李鸿章、曾国荃迅拨快碰并铁胁等船各六、七艘驰援台防。
九月初九日(一○、二七)
命曾国荃、张之洞接济台湾军械。
九月初十日(一○、二八)
再促李鸿章等迅速拨船,并力援台。
九月十一日(一○、二九)
嘎马西函马格里(HallidayMaey)提议和谈四端:一、津约仍旧施行;二、华军撤出东京,法船撤离中国洋面;三、谅山之役不索兵费;四、台湾由法军驻守。
福建巡抚张兆栋、船政大臣何如璋革职;以刘铭传为福建巡抚,仍驻台湾督办军务。
再命南、北洋及闽、粤接济台湾军火。
九月十四(一一、一)
滇军进抵宣光城下,札营围攻。
命南、北洋兵轮在上海会齐,由杨岳斌统带援台。
九月十五日(一一、二)
法军攻陷基隆港口。
九月十八日(一一、五)
严谕曾国荃、李鸿章多派兵轮速解台湾之危,并命彭玉麟、张之洞助援。
九月十九日(一一、六)
以沪尾之捷,赏刘铭传部银一万两。
九月二十三日(一一、一○)
预拟与法议和八款:一、津约仍准商议,但须酌改。二、由谅山、保胜划一直线作界。三、界线外设官,再派员评议。四、法不应有保护越南之名。五、请法派大臣与曾商办。六、此次立约以中文为主。七、越兵暂札不进,法军退出基隆;俟和约成,两国定期撤兵。八、中国不索赔款;如法有不允之条,应先赔偿中国损失。
九月二十六日(一一、一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