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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芝加哥庄园惨案(第4页)

当那个念想不复存在,出了事,心头那口气也散了。

陈阿莲没想到峰回路转,不到两年,她又听女儿说起了买房的事。

只是……

陈阿莲神情犹豫:“用你的钱买房,是不是不太好?”

这就是陈阿莲的好,也许她不够有能力,但最苦最难的时候,她依然在努力撑起这个家,为两个女儿遮风挡雨。

杨乐怡写小说挣了钱,她也不会像有些家长一样,理所当然地把钱当做自己的。而是继续提高自己,努力担起养家的重任。

和陈阿莲对比起来,杨乐怡觉得自己有些卑劣。

她决定买房,不仅是为了提高生活质量,也因为这对她来说,是最好的保全财产的方式。

在这个时期的美国,未成年很难保有自己的财产。

她可以办理银行账户,但账户必须和父母共持,且她只能往里存钱,取钱需要父母同意。但作为账户共同持有人的陈阿莲,动用账户里的钱,不需要经过她同意。

因为是未成年,她无法独立签署合同,这里的合同不仅包括她和出版社、杂志社签署的,也包括买房、租房合同。

也就是说,在她成年以前,她不能用自己的存款买房或者租房,而必须有成年人担保。

那她什么时候能独立支配自己的收入,自由租房、买房呢?

不是十八岁,是二十一岁。

得知在这个年代,二十一岁才算成年时,杨乐怡真觉得眼前一黑。

她毫无准备。

在她穿越前,国内是十八岁成年,美国也是一样,虽然美剧里经常出现二十一岁以下

不能购买酒精的剧情,但他们还十几岁就能开车呢,真正成年就是十八岁。

穿来后,杨乐怡理所当然地以为十八岁成年。

她算算自己的年纪,再有五年(现在是四年),就能独立支配收入,觉得可以接受。

毕竟陈阿莲不是那种会将孩子收入据为己有的家长,她也没那么独断专行,经过接触,杨乐怡认为她还算靠得住。

虽然这四五年里可能会有变故,但哪天陈阿莲变了,她可以不写小说,或者只写华文小说,投和《华侨文阵》规模差不多的华文报刊。

这些报刊可以结现金,高中学费全免,她只要能挣到足够日常开支的钱就够了。

熬到高中毕业,就是天高任鸟飞,谁也无法再控制她。

二十一岁成年就不一样了,虽然算时间,也就比她以为的多了三年。但如果陈阿莲靠不住,她要怎么上大学?

大学可不是免费的,甚至学费还不便宜。

就算她能靠写华文小说挣到学费,住宿也是问题。

住学校宿舍,要父母签同意书。在外租房,要父母担保。

挣英文报刊的钱,钱只能进银行账户。挣华文报刊的钱,太少,难以支撑生活。

是,这只是最坏的猜想,陈阿莲未必会变成那样,但七年,真的太长了。这期间,也太容易出变故。

陈阿莲本身可能不会变,但万一她再婚了呢?她再婚的对象别有用心呢?

这是有可能的。

事实上,杨志明刚去世不久,就有人想给她做媒。

虽然她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年纪也不小了,以前还不怎么打扮。但历史遗留原因,唐人街里大龄未婚的单身汉太多了,他们为了结婚,并不在意女方年龄大,还带着拖油瓶。

陈阿莲怕两个女儿受欺负,才没有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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