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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4章 第四章修罗稚童(第2页)

因为乱啊。

光与影共存,越是繁华的地方,它的阴影之地就越乱,也越适合捕猎。人族自身滋生的罪恶在这里展示,因此若是有人在这里失踪的话,需要很久才会被发现,也可能永远都不会被发现,反正,很适合捕猎,即是人族自身的罪恶猎场,也是妖魔鬼怪进食的猎场。

自然,也有妖魔鬼怪觉得这里太过热闹,猎场的猎人若是太多,猎物消失得会很快,容易引起人类社会的注意,因此也有妖魔鬼怪不是来这里捕猎,而是在夜晚的城市里四处溜达着觅食。

虽然鹤城的妖怪都不吃人,会吃人的都已经被我给收拾得差不多了,但那么多妖魔鬼怪,加上山庄里还只吃人的熊猫,这些常识我多少也有些了解,但记得不深,熊猫管不了,别人不会那么做,自然记忆不深,若非此次机会,我还真见识不到所谓的猎场。

我四处看着,确实热闹,至少十几只妖魔鬼怪。

尘寰有些担心的看着我,我道:“这里不是鹤城,也不是雪莹山庄的势力范围,我明白的。”

尘寰看我的眼神带着不信任。

理解,我也确实不值得信任。

原因?

我话说完还没五秒钟人就已经冲了出去。

这个也不能怪我,我本来是打算只盯着修罗的,但话刚说完就看到一只狼妖将一个过路的高中少年拖进了一条巷子里,身体比脑子快的结果就是我脑子还没反应过来人就已经跑出去了。

回过神来的时候狼妖已经被我按在地上揍了,我想了想,又揍了两拳,尘寰递来一副特制手铐,真贴心,我不客气的接过给狼妖拷上。拷完了忽然意识到一个事,当年被自己的道坑死,现在有望继续被坑死,不是自己的地盘我都这么我行我素,也不知会不会出什么事。

看了眼被吓得半死的男子,我心说,管它呢,我想管,就管了,怎么的?“坏人已经被我收拾了,你走吧。”

少年愣愣的,好一会才回过神来,惊魂未定的道谢。“谢谢。。。。。”

我正想说不客气便见尘寰神色一变。

“修罗跑了。”

差点忘了正事。

“哪里?”

尘寰看了下跟踪器显示器走了出去,我拖上狼妖疾步跟上。

修罗已经走了,留下三具失去了灵魂的醉鬼躯体。

尘寰说:“它吃得一定很饱。”

一口气吃了三个灵魂,想不饱估计也难。

我将狼妖丢给尘寰,蹲了下来检查这个阴暗角落里唯一的幸存者,一个年轻的时尚女郎,人是昏着的,看脖子上的痕迹,应该是被掐晕的,再久掐一点就可以找黑白无常喝茶了。

衣衫有点乱,好吧,也不止乱了,有的地方都被撕碎了,不过显然被人重新整理了下,因此看着不是很狼狈。

看看这个幸存者,再看看那三个一身酒气的醉鬼尸体,不难看出这里之前是怎么回事。

人是种很奇特的生物。

寒微与发迹后能呈现精神分裂般的表现,很难想像那是一个人的不同时期,说是两个人都有人信。

少凰说那是智慧物种,尤其是凡人物种的天性,寒微时与发迹后的表现并非精神分裂,而是天性。因为没有那个能力,因此在弱小时做出孱弱的姿态,就好比没有杀人的能力时,凡人不会杀人,怕反被杀,但有了杀人的能力后,她就没见过哪个有杀死别人的能力的凡人是不会杀人的。

从头到尾都没有变,只是以前没哪个机会或能力而已。

我觉得少凰的这种思维逻辑可以应用到这里。

平日里小心压抑自己,不敢做犯法的事,喝了几两猫尿壮了胆,内心的罪恶就大大方方的放了出来。估计醒了也不过是自我解释喝多了,并非有意。

就是运气不太好,灵魂都让修罗吃了,再不入轮回,算是灰飞烟灭了。

我说:“如果它的猎食标准一直都是这样,那我要对它刮目相看了。”

尘寰闻言看着我道:“你不会是想做点什么吧?”

我说:“先确定它的猎食标准再说。”

尘寰颇为头疼的看着我。“就猜到你会这样,特勤处和鬼差很快就要来了。”

我说:“拖一下就是了,我想看到它下一次觅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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