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你坐哪里?”
陆谨言指向侧面。
“那里。”
“不会替我补充?”
“不会。”
“我说漏了呢?”
“委员会会问。”
温知夏看着他。
“陆律师真无情。”
“是公平。”
她安静一秒。
随后点头。
“好。”
陆谨言回到程序席。
听证开始。
温知夏按下计时器。
屏幕数字跳动。
她没有先讲自己受到多少质疑。
也没有展示知序拿下过多少项目。
第一句话便是:
“知序接触过被质疑的海外案例,这一点不否认。”
委员会叁人同时抬眼。
温知夏继续:
“但衡川方案的核心判断形成于接触该案例之前。”
“具体策略、文案、视觉和用户测试,存在完整或可交叉验证的形成记录。”
“今天我会分别说明,哪些属于独立研究,哪些属于行业共性,哪些是在衡川项目中与法律团队共同完成。”
第一部分,是新加坡私人研究。
她展示恢复文件、课程邮件与导师回复。
没有夸大硬盘恢复范围。
明确说明原始材料只恢复部分。
也说明硬盘损坏原因尚不能完全确认。
程予安教授问:
“这项研究与衡川方案并不完全相同。”
“你如何证明它是创意来源,而不是事后关联?”
温知夏回答:
“不能证明它直接生成了衡川方案。”
“它只能证明,我在衡川项目以前,已经形成对专业信息顺序的持续关注。”
“衡川的具体品牌主张,仍然来自后续客户访谈与项目分析。”
委员会成员彼此看了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