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可以拆——信封没有封死,只折了一下口,指甲一挑就能打开。
但他不拆。这封信是寄给她的。他不知道里面的内容,但他知道寄信的人是谁。
这两个知道加在一起,足够让他把信留在茶几上,等她回来。他在沙发上坐了一会儿。信封就在一臂之外。
他拿起遥控器开了电视,声音调到刚好能听清的程度。
屏幕上的画面切换了几次,他没有看进去。
他的余光被信封牵引——它躺在茶几上,像一块从别处搬来的石头。
不属于这个客厅,但放在这里并不违和。
沈砚的东西都这样——它们从北京来,从三年前来,从那些他在走廊尽头按下快门的瞬间来,但放在任何一个角落,都能和周围的东西融为一体。
好像它们一直就在那里。
他站起来倒水。经过茶几的时候低头看了一眼——信封上母亲的名字,沈砚的笔迹。楷体,写得不算好,但每一笔都很认真。
不是书法,是写信——写下那个名字的时候他知道自己在写什么。
他是在写一个他三年来一直在注视的人。
现在这个名字被印在信封正中央,被邮局的机器盖过一个戳,被不同的手分拣过,被一千公里的距离磨损过,最后落在这个茶几上。
它经历了一次完整的旅程,只为让一个名字回到它的主人身边。林屿端着水杯走回沙发。电视上的天气预报播完了,换成了晚间新闻。
他看了一眼墙上的钟——她快回来了。
他把水杯放在茶几上,和信封隔开一段距离。
杯底在茶几上轻轻磕了一下,声音在空荡的客厅里回了一下。
他把电视的声音调大了一点。下午的光线在慢慢变软。窗帘拉了一半,光从另一半打进来,在茶几上投下一块亮斑。
信封在亮斑的边缘,一半在光里,一半在影里。他坐在沙发上,看着那块光斑移动。十五分钟。
二十分钟。亮斑从信封边缘爬到电视报上,又爬到茶几的木质纹理里。墙上的钟在走。
他听着自己的呼吸——比平时浅了一点。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在紧张。信封是寄给她的。
拆信的人是她。他只是一个转交者。但转交这件事本身需要力气——把一个不属于自己的秘密放在一个会被看见的地方。
楼道里传来脚步声。电梯开门的声音。脚步声越来越近——她的节奏。
不紧不慢,高跟鞋跟磕在走廊地砖上,第二声比第一声轻一点,说明她在放慢脚步掏钥匙。门锁转动。门开了。
她进门的时候看到了那个信封。
钥匙还插在锁孔里,她的视线先碰到了茶几上的那一块牛皮纸。
她的动作没有停——关门,换鞋,把包挂上衣架。
但她换鞋的时候偏了一次头,又看了一眼。那个眼神林屿捕捉到了——不是好奇,是确认。她在确认那个信封的尺寸、颜色、上面的字。
然后她移开目光,走向洗手间。水龙头的声音。她在洗手。
水流声持续了比平时久了大概十秒——她在用冷水冲手指,一遍,两遍。
关掉水龙头后是一段很短的安静,只有水珠滴在洗手盆里的声音。
然后她走出来,倒了杯水,坐在沙发上。
她的动作和平时一模一样——坐下的位置,拿起水杯的姿势,喝第一口水时的停顿。
只有林屿知道这些动作比平时慢了半拍。
每做完一个动作,她的手都会在下一个动作开始之前停一下,像在确认什么。
她拿起信封。用左手——她平时用右手。右手搭在膝盖上没动。
她把信封翻过来看了看背面,又翻回来。指腹在封口的折痕上划了一下。然后沿着边线,慢慢撕。
撕开封口的声音很轻——和拆一份账单一样,和拆一份广告信一样。
她把封口扯得太平,动作太准,像在做一件需要控制力气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