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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电视机第三更(第3页)

明珀甚至连自己口袋里的工具都没有拿出来,就直接走向了大门。

他掏出了一枚时之赤铜,塞入门上第三个洞口。

当哪一声,硬幣落地的声音响起,黑红色蔷薇纹路从门上开始蔓延。

对抗游戏,已確认。

明珀伸手用力拉开大门,便准备走进游戏场地。

可就在这时。

明珀的背后却突然传来了有些熟悉的声音:“我认为,8號不可能是狼。”

一虽然有些沉闷,但明珀依然能分辨出,那正是林雅的声音!

明珀脚步一顿,骤然回过头来。

却发现自己那个不管怎么拍打、操作都没有反应的电视,突然出现了画面:

那是一位戴著黑色口罩,穿著奶茶色清楚系鱼尾裙的美丽少女。即使口罩遮住了大半张脸,但还是精致地化了妆。

然而仅仅看她的眼睛,明珀就能確信,这就是林雅!

她不再穿著那套睡衣————似乎是从自己的锚点里找到了其他的衣服。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她的思路是对的。

人类获取外界信息的主要途径就是视觉,占比约80%。可以说,人类就是货真价实的视觉动物所谓的“以貌取人”,就是一种理所当然的本能。反倒是克制这种本能,才需要额外花费精力。

在一场欺世游戏中,同样陌生的欺世者里,长得好看、气质出眾、乾净整洁无异味的那些,天然就更能得到他人的信任与亲近。而如果是必须选择一个牺牲掉、或是以偏见排除掉某人的场合,如果没有其他的信息,很有可能第一个死的就是“最討人厌的”那个。

並非所有人都有足够的逻辑思考能力一智之领域的欺世者,按比例来说也远不到五分之一。

而以林雅的容貌、气质和聊天技术,她在这方面肯定是有先天优势的。

————然而遗憾的是,即使如此她也没能成功进阶。根据墨的说法,林雅已经进入了好几次游戏————每次都能活著出来,但每一次都没能拿到奖励,如今几乎已经是“最后一舞”了。

这说明只是有优势,还不足以转化成胜势。

而很快,他就从“电视转播”中看到了林雅的下场:

她所参加的这场“类狼人杀风格的欺世游戏”里,她作为闭眼的村民身份、却保了个真狼。最终狼倒是没有刀掉她,只是屠神获胜————因此她才得以倖存。

紧接著,电视画面突然一转。

明珀看到了另外一个人。

“不要鬆手!不要鬆手!”

那是在高楼之上。

两道高楼之间,有著透明的廊桥。其中一些方块是空的————显然,如果踩到了错误的路就会直接摔落下去。

明珀看过类似的游戏。

有一说一,他还挺想玩这个的。

而一个瘦瘦高高,身上穿著绿色卫衣的年轻男人,正痛哭流涕的抓著中年男子的手。

年轻人看起来大概也就二干出头,卫衣背后是个手游角色。看起来就算不是大学生应该也是刚毕业不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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