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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不速之客(第2页)

待眾人消停,李默將红角鯧递给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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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明接过宝鱼感谢道:“多谢李哥。”

“待会你就別回捕捞队了,直接来宝鱼队,隨我等狩猎宝鱼!”

李默隨即道出重磅消息,更换了洪明的队伍。

其他人对此自无异议,经过方才比箭,他们都认可了洪明的箭术。

洪明很是爽快同意,他巴不得就此专注射猎宝鱼呢。

接下来的时间,洪明隨著宝鱼队征战江面,战果斐然。

虽再未发现宝鱼身影,但频频出现半宝鱼,尽数折损於他们箭下。

如此情况並非单独发生在三队,其余队伍也是如此。

宝鱼本就罕见,哪怕是鱼潮,能见到实属不易,断然不可能成群出现。

目前而言,整条川江就只出现了两头宝鱼。

一头归他们三队所有,一头则落入了一队手中,二队毫无所获。

二营之中,狩猎最多的当属半宝鱼,乃是此次鱼潮的收益大头。

鱼潮前前后后拢共持续了三天时间,方才接近尾声。

三天下来,二营各队都赚的盆满钵满,收穫匪浅。

其他两队战果不知,据李默盘点总结,他们三队拢共收穫了十条半宝鱼,两千多条普通大型鱼类。

具体收益的话,庶务司那边还未清算完毕,但估摸著不少於千两。

换算成奖励,便是每位水卒月俸翻倍,持续三个月。

这其中,並未將洪明的红角鯧算入,宝鱼算是他的半私有物品。

“洪明,这红角鯧鱼,你有何打算?”

鱼潮结束,忙碌完的李默第一时间找到洪明,询问道。

“还请李哥指教。”洪明直接將这个问题拋给李默。

李默稍加沉吟后开口:“通常而言,宝鱼既归你所获,便可由你自行处理,但有两点需要你注意。”

“愿闻其详。”洪明洗耳恭听。

“第一,无论你是自用还是售卖,都需向河司缴纳半成佣金,佣金视宝鱼市价而定;第二,如若售卖,河司有优先购买权。”

两条规矩,严格而言,都不算苛刻,甚至情有可原。

后者自无需赘言,肥水不流外人田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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