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面也没什么新奇的。无非是昂贵的沙发与质感厚重的茶水台,水晶酒柜陈列着各种形状的瓶子。
祝峥家境没有败落之前,也曾跟着父亲见过大场面。他知道,随便从柜子里拿一瓶出去卖,都能填补家里的部分窟窿。
而姜陈对此毫无所觉,随手抽了个水晶雕花的大肚瓶,拔掉百合花造型的瓶塞,嗅了嗅味道,很嫌弃地皱起鼻尖。
“不好闻,呛。”
说完,她寻求肯定似的看向他,“你觉得呢?我真的不懂这种玩意儿究竟哪里好。”
因为手上没力气,这瓶酒晃晃荡荡的,下一瞬就脱手。祝峥反应快,迅速接住。
好险。
“可能因为它贵?”他如实相告,“六零年的路易十三,一瓶应该值好几万。”
姜陈震惊得睁大了眼。
“夺少?”
这不得好好尝尝?
她立刻坐到沙发里,拍拍旁边位置,招呼祝峥:“你来,你坐下,我们一起喝了它!”
中世纪风格的勃艮第红丝绒沙发,有着血液凝固般深沉的色泽。姜陈的手指按在上面,越发显得纤细白皙。
不知为何,祝峥总觉得这沙发就是为她定制的。或许在过去,又或者在未来,她会蜷缩在酒红色的天鹅绒里,像剥了壳的荔枝,被浑身血腥气的男人啃咬吞食,连残余的汁液也渗进沙发。
他按下怪诞的错觉,取了两个酒杯,坐到姜陈身侧。
琥珀色的液体倒进杯中,馥郁的香味儿层层叠叠涌进鼻腔。
姜陈:“你喂我。我怕拿不住摔了。”
她说话含着点儿故作姿态的骄矜。但真正的大小姐不会在命令人的同时解释原因。显然,姜陈并不习惯指使人。
祝峥觉得可爱。
真奇妙,他们清醒相处的时间远远比不过单方面沉默的照顾,到现在也只是互换姓名的进度,他却已经觉得她很可爱了。
“你只能抿一小口。”祝峥把酒杯递到姜陈唇边,“身体这么虚弱,医生肯定不让喝。”
姜陈也不是没有分寸:“好喔。”
她探出舌尖,浅浅蘸了一点。
下一秒,眉心挤出褶皱。
“难喝。你来。”
祝峥认为自己没必要喝。但迎着姜陈的目光,他只能仰脖一口闷。
说实话,味道并不讨厌。他想附和姜陈,又觉着不该撒谎:“口感很丰富。”
姜陈不可置信。
人和人的口味差距比狗还大。
“喜欢就多喝一点。”她很失望,“反正打开了也是浪费。”
姜陈或者姜尘绝对不会再喝的!
祝峥笑了一下。
他并不是什么眼皮子浅的人,也并非要占姜尘的便宜,如有可能,他情愿把这里砸个稀巴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