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门口的这个年轻人,
二十岁的年纪,
朝气蓬勃。
穿一件黑色的短T恤,
深灰色的休闲裤,
白色板鞋。
虽然长得很帅,
但李富贞见过的帅哥多了,
早就成功免疫。
只是帅的话,
吸引不起她半分兴趣。
但宋智笑说他不是人,
是神。
郑秀京说他不是小奶狗,
是狼王。
林贠儿提到他的名字,
都会不自觉的脸红。
特别是宋智笑,
得知她要亲赴龙国,
来见夜辰的时候,
立刻提出要陪她一起。
为此,
宋智笑推掉好几个活动。
这让李富贞觉得不可思议。
宋智笑比她小,
却也没小太多,
为了一个小年轻,
连钱都不赚了。
要知道作为过气明星,
赚钱的机会少之又少。
其他人求之不得,
她却主动推掉。
这需要多大的魄力!
李富贞往后退了半步,
让出门口。
“夜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