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手从我的后颈滑落,指尖在我的毛衣领口处停留了一瞬,然后自然地垂回了身侧。她转身,面向桌子,走向同事们为她预留的座位。
我跟在她身后,脚步有些虚浮。
我的阴茎还在裤裆里硬挺着,那片湿润已经扩大了范围,我能感觉到黏腻的内裤布料贴着龟头,每一次走动都会带来轻微的摩擦刺激。
我的小臂内侧、肘弯深处、后颈处,还残留着她手指的温度和触感,那些被触碰过的皮肤像是被点燃了,一直在发热。
而我的脑海里,反复回响着她刚刚说过的话,和她做过的动作。
她从来没有跟我商量过这个称呼。
她从来没有问过“我可不可以叫你老公”,从来没有在私下里试过这个称呼顺不顺口、会不会太正式、会不会太亲密。
她只是在需要说的时候说了,像一个人在过河的时候不需要问水“我可不可以踩你”,直接踩下去。
但她踩下去的,不只是那个称呼。
还有她的手,她的手指,她的指尖,她的掌心,她的臀部,她的一切——以一种不容拒绝的姿态,直接踩进了我的生活,我的社交圈,我的身体,甚至是我最隐秘的生理反应之上。
而我没有躲。
或者说,我躲不开。
因为我发现,当她的手指钻进我的袖口,当她的臀部贴着我的大腿,当她的手掌握住我的后颈时——
我的身体,比我的大脑更诚实。
它兴奋了。
它沉沦了。
它甚至期待着更多的、更加过界的触碰。
周姐笑着说“哎呀沈若你什么时候结的婚怎么没告诉我们”,沈若说“没办婚礼,就领了个证”。
周姐问“什么时候领的”,沈若说“前段时间”。
“前段时间”是多少天前?
我不知道。
因为她没有跟我领证。
我们之间没有任何法律意义上的关系,不是夫妻,不是未婚夫妻,甚至没有人说过“我们在一起吧”。
但她站在二十多个同事面前,声音不大,语速不快,每一个字都清清楚楚——“这是我老公。”
散场后走在路上。
路灯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交叠在一起,像两个在拥抱的人。
她的高跟鞋踩在地砖上,笃笃笃的,很有节奏,像一个人的心跳。
她说“刚才在包间里,我叫你老公,你没有不高兴吧?”我说没有。
“那就好。我怕你觉得我自作主张。但我觉得,与其说男朋友,不如说老公。男朋友听起来像随时会分手的,老公听起来像不会走的。”
看着她被路灯照亮的侧脸,睫毛上有一小片光在跳。“你就不怕我真的走了?”
“你走不走,跟你叫什么没关系。你叫我老公你也会走,你叫我朋友你也会走。一个称呼留不住人。”路口的红灯亮了,我们停下来。
路边有一个卖烤红薯的摊子,铁皮桶改的炉子,炭火烧得通红,红薯在炉膛里冒着热气。
“但如果你不走,叫你老公,我会很高兴。”
她看着那个烤红薯的摊子。“李瀚,你买一个烤红薯吧。我想吃。”
我走过去买了一个,剥开皮,露出金黄色的瓤,热气腾腾的。
递给她,她接过去咬了一口,很烫,在嘴里倒了几口气才咽下去,眼眶红了。
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