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们不一样,所以我都想要。
我喜欢的不是“一个女人”,我喜欢的是“美好”。
所有美好的、耀眼的、让无数人仰望的女人,我都想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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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物化,这是——我说不清楚。
也许这就是贪婪,也许这就是本能。
但我不觉得这有什么错。
我有能力让她们都属于我,我为什么要选?
五、我为什么要让她们“清醒地服从”
这个问题我问过自己很多遍。
如果我只是要操她们,催眠就够了。
让她失去意识,我做什么她都不知道。
那样更简单,更安全,没有任何风险。
她醒来后可能什么都不记得,也可能只记得一些模糊的片段。
她不会报警,因为她不确定发生了什么。
但我不想要那样。
我要她清醒。
我要她知道是我在操她。
我要她看着我的脸,记住我的名字,记住我的声音。
我要她在被操的过程中,心里想的全是“我为什么会这样”“我为什么控制不了自己”“这个人是谁”。
我要她的意识全程在场,感受每一秒的屈辱和恐惧。
因为只有这样,她才会记住我。
我需要的不是一次性的肉体发泄。
我需要的是长期的、持续的、刻在她心里的印记。
她在被操的时候可能恨我,但她恨我的同时,脑子里全是我。
她越恨,记得越清楚。
她越记得,就越逃不掉。
这就是肉体控制比催眠高明的地方。催眠是让她“忘记”我,肉体控制是让她“记住”我。我要她记住,不是忘掉。
而且,清醒的服从还有一个好处——她没法推卸责任。
如果她被催眠了,她事后可以告诉自己:“那不是我的错,我被控制了,我没有意识。”她可以把那段经历从自己的生命中剥离出去,当成一场噩梦。
她的灵魂是干净的。
但肉体控制下,她没有任何借口。
她清醒地看着自己跪下去,清醒地看着自己张开嘴,清醒地感受着每一次进入。
她的身体背叛了她,但她的意识全程在场。
她无法把这段经历归类为“不是我的错”,因为“她”全程都在——只是那个“她”控制不了自己的身体。
所以她只能承认:那就是我,我的身体做了那些事。她不能假装那不是自己。
这种自我认知的崩塌,比任何外部威胁都更有效。她不会恨我,她恨自己。而恨自己的人,最容易被人控制。
六、我对她们的真实感情
我是喜欢她们的。不是假的,不是装的,是真的喜欢。
刘亦菲在横店那个夜晚,她穿着白色浴袍站在楼梯间门口,表情是平的,但眼睛里有光——不是光,是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