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艺醒来的时候,头疼得像被人用锤子反复敲过。
阳光从窗帘缝隙里挤进来,在地毯上画出一道刺眼的白线。
他眯着眼躺了好一会儿,脑子像一锅煮烂了的粥,什么都搅在一起,分不清东南西北。
昨晚的事只剩下一些零碎的片段——喝酒,敬酒,陈明远搂着他的肩膀说了什么,然后就什么都没有了。
他翻身坐起来,被子滑到腰际。房间里只有他一个人。
床头柜上放着一瓶矿泉水和一盒解酒药,药盒下面压着一张纸条。他拿起来看了一眼,上面用圆珠笔写着一行字:
“张艺,我走了。昨晚的事,就当没发生过。——王美君”
字迹有些潦草,像是写的时候手在发抖。
他盯着那行字看了几秒,脑子里忽然闪过一些模糊的画面——女人的身体,散开的头发,还有自己压在上面的重量。
那些画面太碎了,像打碎了的镜子,拼不起来,但每一块碎片都扎得他太阳穴突突直跳。
他把纸条揉成一团,扔进了垃圾桶。
矿泉水的瓶盖已经拧开了。
他仰头灌了半瓶,凉水从喉咙一路凉到胃里,头疼缓解了一些。
他拿起手机看了一眼——上午九点十七分,陈明远发了三条消息。
第一条:“兄弟昨晚睡得好吗?”第二条:“美美小姨走了,她说谢谢你。”第三条是一个坏笑的表情。
张艺没有回复。他把手机扔在床上,起身去卫生间冲了个澡。
热水浇在身上的时候,他想起来了。
不是全部,但足够多了。
旗袍,丝袜,女人被他压在身下时的叫声。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就是这双手,在她身上留下了那些痕迹。
他关掉水龙头,擦干身体,站在镜子前。
镜子里的男人三十八岁,脸上有宿醉后的浮肿,眼底有青黑,下巴上有青色的胡茬。
胸口有几道红痕,像是被指甲划过的。
肩膀上还有一个牙印。
不该喝那么多的。他看了几秒,然后移开了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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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酒店出来的时候,已经快十一点了。
张艺没有给陈明远打电话,直接开车上了高速。
S450在空旷的路面上跑得很稳,他设了定速巡航,靠在椅背上,一只手搭着方向盘,另一只手搁在扶手上。
柏林之声没开,车厢里很安静,只有轮胎碾压路面的沉闷声响和空调出风口微弱的风声。
他在想王美君。
他甚至不知道她叫什么——纸条上写的“王美君”陈明远他个傻叉肯定是他搞得鬼,昨晚他把一个几乎陌生的女人压在身下,粗暴地撕开她的衣服,在她身上留下那些痕迹。
他甚至记不清她的脸。
他把车窗降下来一条缝。风灌进来,吹得眼睛发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