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来带走她的。”
不对。不够像草原人。
“阿勒坦,我要与你决斗。”
就这一句。
其他的,用刀锋来说。
我低头看着自己的手。
掌心那道月牙形的掐痕已经结痂,边缘翘起,露出底下新生的粉色皮肤。我用指甲把痂皮一点点剥去,露出那道弯弯的、还未长牢的浅疤。
这是我给她的暗号。
等我把她从白狼帐带出去,穿过营地边缘那片矮灌木,走到我们来时那片原野中央——她会看见这道疤。
她会知道是我。
她会知道她的儿子终于来了。
不是作为懦夫,不是作为只会潜伏在阴影里的观望者。
是作为白狼部规则认可的男人。
是作为——
我没有想下去。
那根刺在骨头里躺了十五夜,今夜忽然不再疼。
不是因为消失了。
是因为它已经长成了骨头的一部分。
——
明天。
我把羊皮裹紧,阖上眼睛。
远处传来一声战马的嘶鸣,在无风的夜里传得很远。
第十六日。
清晨无风。
我醒来时掌心全是汗。
那道月牙形的痂皮昨夜被我剥尽了,新生的浅疤泛着淡粉,在晨光里像一道刚刚愈合的细长刀口。
我用拇指反复摩挲那道弧,把它摩得发烫,摩到皮肉深处那根看不见的刺终于完全融进骨血。
该出发了。
我掀开帐幕。
天是青白色的,像一块未经打磨的旧玉。
云层压得很低,低到几乎擦着远处那顶镶白狼尾的兽皮帐。
炊烟从十几处帐顶同时升起,被无风的清晨凝成一根根笔直的白柱。
阿云嘎蹲在帐外。
他背对着我,正用一根细骨签剔牙缝里残留的干肉丝。听见脚步声,他没有回头,只是把骨签从嘴角换到另一边。
“醒了?”
“嗯。”
“我以为你会跑。”
我没有回答。
他把骨签吐进泥里,站起身,拍了拍膝上的尘土。缺了半颗的门牙在晨光里照成一个黑黢黢的洞,可他没有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