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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秋生(第1页)

文才很快就钻进厨房开始做饭。

义庄的厨房在后院边上,是一间单独搭出来的小屋子,灶台是用黄泥砌的,烧的是柴火。

文才把公鸡杀了放血,將鸡血收进一个小葫芦里,公鸡血属於纯阳之物对阴邪之物有很强的克制,不能浪费了。

五花肉切成薄片,猪血用清水泡著,又从菜地里拔了几棵菜心,忙活了大半个小时。

饭菜端上桌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

三菜一汤,摆了一桌子。

白切鸡切得整整齐齐地码在盘子里,鸡皮金黄透亮,鸡肉白嫩,上面撒了一层沙姜酱料。

炒肉片是五花肉配著青椒一起炒的,油亮亮的,酱香味飘了一屋子。

清炒菜心碧绿碧绿的,看著就有食慾。

汤是肉末猪血汤,猪血切成小方块,浮在清澈的汤麵上,撒了葱花和胡椒粉,鲜得很。

主食则是猪血粥。

文才的手艺不错,猪血肉沫汤做的很鲜,其他菜林意虽然没吃,但看色香也能想像得到,味道必定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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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饭可能是他唯一的优点了。

“文才的白切鸡做的不错,阿意你可以尝尝。”

九叔见林意一直在喝猪血汤,便夹了一块白切鸡给他。

林意心里一咯噔,他可是知道殭尸只能吸血或者吃猪血汤、猪血粥之类血製品,不然就会拉肚子的。

从被將臣咬到现在,他还没吃过除了血之外的其他东西呢。

但现在九叔已经夹到他碗里了,他不吃岂不是不给九叔面子?

“罢了!大不了等下拉出去。”

林意硬著头皮夹起鸡块送进嘴里。

味道不错!

肌肉紧致鲜嫩,配合著沙姜酱,很是相得益彰,比一些饭馆里做得都好。

虽然他变成了殭尸,但却依然没失去人类的味觉。

奇怪的是,他將鸡肉咽下去以后,肚子竟然没有丝毫不適,跟他变成殭尸前没什么区別。

“文才的白切鸡做得很不错。”林意朝文才竖了个大拇指。

文才的嘴都咧到耳朵根了,褶子笑得堆了一脸。

做饭是他唯一能拿得出手的本事,也是他唯一不会被九叔骂的领域。

能得到一个从省城来的阔佬的夸讚,他感觉自己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九叔夹了一筷子青菜,看了文才一眼,难得没有损他。

文才做饭確实有两下子,这小子虽然学道术笨得要命,但进厨房就跟换了个人似的,刀工火候调味,样样都拿得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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