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头第一句话,就直接给程旭干懵了。
啥?
他们见过?
要不是遗嘱,他连自己有这么一个叔公都不知道。
“当时我出国赴美的时候,你才刚出生呢!你现在肯定想知道,为什么我要把农场留给你。”
“这颗骊珠,是我们龙国的国宝。”
“我当年出国,就是为了追回国宝,可这些年,一直没有机会,如今我把他跟农场一并交付与你,希望你不负所托,一定要将国宝带回去!”
“叔公程庆奉留。”
看完书信,程旭脸上露出了几分尴尬的笑容。
坏了!
原来叔公留下农场只是个幌子,其目的是为了让他把骊珠带回去,可现在,骊珠都已经跟他融为一体了。
咋办?
对不住了叔公。
程旭心中默默说了声抱歉。
把骊珠带回去,指定是不可能了,至于这个农场……
程旭眼睛一亮,猛地一拍大腿。
对啊!
他现在有骊珠了,凭借骊珠洞天里面的灵水,完全可以好好把这个农场打理起来啊,毕竟,不管怎么说,农场也是老爷子一辈子的心血,就这么卖了也不太好。
这么做的话,也算是给老头有个交代了。
十分钟后,程旭离开屋子,把自己的决定告诉了艾米。
谁料对方听后,竟激动的瞪大眼睛:“老天,你没开玩笑吧?你打算接手这个农场?”
“嗯。”
程旭有些诧异的点了点头。
艾米似乎仍有些难以置信,狐疑的看着程旭说道:“管理这么大的农场,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的确,几千英亩的范围。
虽然比不上那些动辄上万甚至几十万英亩的超级农场,但也算是颇具规模了,若是以前,程旭的确有些头疼这个问题。
但现在拥有骊珠洞天的他,甚至觉得这农场有点太小了。
程旭点点了点头:“放心,我既然答应下来,自然就会好好打理。”
再次得到确认,艾米有些诧异地看了眼他:“真让人意外,没想到你居然会做出这样的决定。”
“你知道的,现在的人尤其是年轻人,都不太喜欢乡下,我还以为你会将它拍卖掉呢。”
打从一开始,艾米就从律师那里得知了大概情况。
所以正常来说,很少有人会选择第二种。
程旭有些尴尬的摸了摸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