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晚晴是被手机震醒的。
林晚晴睁开眼,窗帘缝隙里漏进一线光,分不清是几点。
手机在枕头边震个不停,摸过来一看,论坛的消息已经攒了快两百条。
昨晚发的那张照片挂在热门区,标题栏还是空白的,评论区却热闹得像过年。
有人喊“宫司宝宝又营业了”,有人说“这张拍得够味”,有人已经开始猜她是不是换人了。
林晚晴盯着那些评论看了两分钟,把手机翻过去扣在床上。
然后林晚晴坐起来,靠在床头,开始认真地想一个问题。
分不分手。
这个念头昨天就有了,被她按下去,今天又浮上来,按都按不住。
她现在是林晚晴,林晚晴是苏哲的女朋友,谈了近三年。
按正常人的逻辑,她应该立刻分手。
不是自己的身体,不是自己的人生,凭什么替别人过下去?
可问题在于,她分不清“自己”和“林晚晴”到底算不算两个人。
记忆是融合的。
她记得自己叫苏哲,二十岁,大三,有个谈了快三年的女朋友叫林晚晴。
她也记得自己叫林晚晴,二十岁,大三,有个谈了快三年的男朋友叫苏哲。
两段人生像两条河,在她脑子里汇成一条,水还是那些水,但已经分不清哪一滴是上游流下来的。
林晚晴掰着手指头数了一遍。
如果她是苏哲,那林晚晴是另一个人,是他的女朋友。
他应该分手,然后报警,然后去查这具身体到底怎么回事。
可这具身体就是苏哲女朋友的身体,他分了手,报警查了,然后呢?
林晚晴本人在哪?
这具身体里装的是苏哲,那林晚晴的意识去哪了?
还是说,她们本来就是同一个人,只是被什么莫名其妙的东西搅在了一起?
如果她是林晚晴,那苏哲是她的男朋友,她深爱他。
她不应该分手,应该继续这段感情,好好补偿他。
毕竟她背着他当了两年福利姬,自觉亏欠。
可问题是,她现在用苏哲的眼睛看世界,用苏哲的脑子想问题,她对着镜子叫自己林晚晴都觉得别扭。
林晚晴想了半天,没想明白,从床头柜摸出纸笔,开始列清单。
“分手的好处”那一栏,她写得很快:不用替别人背黑锅,不用装女人,不用再碰那个账号,一了百了。
写到“装女人”三个字的时候她笔尖顿了顿,又划掉,改成“不用再穿裙子”。
盯着那行字看了两秒,想起昨天翻衣柜时那条米白色连衣裙,领口低得她拽了三回都没拽上去。
默默把裙子写进“不分手的坏处”那一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