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这些杂碎没有活着的价值!”我冲在骑士队伍的最前面。
每当路障挡住去路,就用蛮力撞开杀死盗贼。
虽然大部分盗贼都能使用魔力,但根本挡不住我们。
“该死。把粮食全部烧掉然后撤退!”
盗贼队伍最后方的男人喊道。一看就是头目的派头。
“就算放跑其他杂鱼,也绝不能让你这个主谋逃掉!”
部分盗贼正试图点燃粮食。
“想烧粮食?这帮家伙不是普通盗贼!但休想得逞!让你见识我的秘技!水之剑啊!”每当拉克古斯挥剑就会产生水流打湿地面。
这到底是秘技还是魔法。
我强忍着冷笑冲向盗贼头目。
盗贼头目从怀中掏出一卷卷起的羊皮纸。能感受到奇特的力量。
‘魔法卷轴?’头目展开卷轴的瞬间浓雾弥漫。魔法雾气不仅遮蔽视野,连声音和气息也开始被掩盖。
“这些卑鄙的家伙!”
“干的事一件比一件肮脏!”
“既然是帝国人就堂堂正正地战斗!”骑士们怒不可遏。
[天眼]天眼穿透魔法雾气。头目的后背显露出来。我在雾中奔跑。
[使用加速。持续10分钟。剩余层数:11][使用时间加速。剩余层数:6]我的身体变快了。
瞬间就追上了头目的后背。
本想先砍断双腿再击打后脑使其昏迷。
头目没有昏厥。
脑袋比想象中更坚硬。
令人惊讶的是头目竟向我反击。他用藏在手腕下的小刀瞄准头盔下方——脖颈的破绽。我猛地低头。他的刀擦过头盔滑开了。
‘居然能跟上我现在的速度。是个有本事的家伙。’不过如此。
背对着逃跑时双腿已经被砍断。他的最后反击也没能奏效。要是没逃跑直接开打的话,估计会让我更头疼吧。
“操。”
头目骂着脏话想把刀插进自己喉咙。我踢碎了他握刀的手腕。在他再次尝试自杀前,我用拳头猛击头部把他打晕了。幸好这次真晕过去了。
五分钟后雾气散去。骑士们向我聚拢过来。
“太厉害了,戴克特阁下。没想到您能在浓雾里追击并制服头目。您的实力总是令人叹服啊。”
以柯顿为首的骑士们赞叹着把我高高抛起。
“哈哈。运气好罢了。虽说运气也是实力的一种。”
我故作谦虚地笑了笑。